攀枝花市财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2-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区)政府、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2)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财政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市税政事项。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市一级承担的工作。(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5)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6)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7)牵头编制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10)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11)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12)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5)职能转变。一是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二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与县(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动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三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推动钒钛高新区建设。按照市委“两城一体化”决策部署,研究谋划高新区财政体制,加快钒钛高新区独立金库运行前的各项准备,增强发展统筹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兑现钒钛高新区财政支持政策,支持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推动钒钛先进材料主导产业发展,支持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打造区域创新创业高地、绿色园区、科创新城。(2)化解隐性债务。全面完成了棚改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对棚改项目使用本金及利息进行认定,我市隐性债务率成功退出红色风险等级。(3)创新支持发展。撬动金融机构为企业和创业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印发实施《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激励企业上市挂牌的补充通知》,兑付股权融资奖补资金。(4)守住社会保障底线。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稳定就业形势。足额兑现社保政策,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15元,落实新中国成立初期退休干部、市属企业离休干部等特殊困难人员补贴,织密了社会保障安全网。(5)保障疫情防控。印发《攀枝花市财政局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经费保障工作方案》《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财政补助办法》,代拟《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全员核酸检测经费保障的通知》,保障拨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项上解资金。(6)巩固脱贫成果。积极争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7)保护生态资源。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对全市森林防火资金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省级试点项目收尾工作。(8)深化绩效管理。开展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成政府投资项目预算。(9)强化资金监管。开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一卡通”专项治理成果、疫情资金、中央直达资金、粮食资金、严肃财务管理风险排查和部门闲置封存物资清理处置、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清理规范地方违规发放公务员工资津补贴等财政资金监督核查。(10)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施“精细化”财政管理,用好预算编制精细化软件平台,推动财政内部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开展暂付款清理消化“三年攻坚行动”和防范化解基层国库资金运行风险两年行动,开展财政总会计改革试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攀枝花市财政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市财政科研和财会培训中心、市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服务中心、市财政收费票据中心、市投资评审中心、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国债服务部。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财政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2841.3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86.8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相应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财政局2022年收入预算2841.3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41.3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财政局2022年支出预算284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1.30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财政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41.30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41.3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2.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3.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财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41.3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86.8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数增加,相应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2.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3.0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031.02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在职职工全年的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等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11.3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全年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189.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商品服务支出、福利费、退休费、医疗补助和遗属生活补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1.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商品服务支出、福利费、退休费、医疗补助和遗属生活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2年预算数为164.85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在职职工机关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43.03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在职职工缴纳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财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41.3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43.04万元,主要包括:财政事务类人员经费2035.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164.85万元,住房改革支出人员经费243.03万元。
公用经费398.26万元,主要包括:财政事务公用经费支出398.2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财政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7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0 %,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台办)批准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0%,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外地来攀检查和工作调研次数和频率相当。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机关来攀检查和调研,以及各兄弟市州来攀调研学习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75万元,较2021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持有数没有变化,但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逐年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5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5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各科室(部门)按规定外出主城区外开展检查、调研等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攀枝花市财政局及下属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监督检查局等8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98.2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22万元,较上年增长5%。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攀枝花市财政局及下属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监督检查局等8家(参公)事业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攀枝花市财政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当年拨款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8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单位涉及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都要解释)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业务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机关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机关用于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持定财政任务和财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攀枝花市世界银行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攀枝花市财政收费票据监管中心、攀枝花市投资评审中心、攀枝花市财政科研和财会培训中心、攀枝花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用于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攀枝花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