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套取培训费被双开
来源:cz_admin 发布时间:2018-06-2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套取培训费“犒劳自己”
——全南农粮局两干部被“双开”
文章摘自2017年3月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本以为虚开点培训学员的住宿费,偷偷犒劳下自己不是什么大事,没想到竟落了这么个结局,真是后悔莫及呀……”近日,面对记者的采访,江西省全南县农粮局科教股原股长汤森龙羞愧不已。
2016年10月,全南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汤森龙和科教股副股长刘国雄采取不正当手段套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县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初查初核。
据调查,2015年,县农粮局举办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汤森龙负责培训有关事宜,刘国雄协助工作。培训期间,刘国雄向汤森龙“吹风”:“咱们两人负责全县几百人的培训,没日没夜地干,辛苦不说,单位连补贴也不发。不如多开几个培训学员的住宿费犒劳一下自己,只要金额不大,应该不会被发现。”汤森龙一听,也认为这个“点子”好,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捞点“外快”。
于是,两人便找到培训所在宾馆财务人员陈某协商,以虚开培训学员住宿房间的方式套取住宿费,并将虚增培训费用一起列入培训开支附件中向单位报账。单位结算完毕后,陈某再把虚增的费用打到汤森龙、刘国雄两人指定的账户上。
“第一次‘得手’后,他们见无人发现,胆子便越来越大,又如法炮制了第二次、第三次……”全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刘文秋介绍,在2015年1月至2016年5月期间先后进行的16期培训中,两人通过虚报学员住宿费方式,共套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4.5万元。其中,汤森龙分得3.2万元,刘国雄分得1.3万元。
根据调查结果,经全南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汤森龙、刘国雄开除党籍处分,全县通报;报经全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县监察局给予两人开除公职处分。
“汤森龙、刘国雄是上下级关系,本应相互提醒、相互监督,不负组织信任。他们却目无法纪、沆瀣一气,最终后悔莫及。”刘文秋说,此案再次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紧绷纪律规矩之弦,莫伸手,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