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6-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位局领导、局属各相关科室(部门):
按照市委目标绩效办有关办理工作要求,2021年转交市财政局主办的市十届人大八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政协提案主办件4件(其中,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3件),会办件59件(其中,人大建议20件、政协提案39件)。为高质量完成2021年办理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科室(部门)具体办、办公室牵头总协调的办理工作机制责任,各环节认真履职,做好办理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局主要领导要组织研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强化督促检查,主持人大代表、提案者参加的实地调研、见面座谈会等活动,主动向分管市领导汇报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分管领导直接抓。各分管局领导要加强工作指导,积极参加代表、提案人实地调研、座谈会等活动,听取代表、提案人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业务科室(部门)具体办。各承办件责任科室负责人要认真阅研建议、提案,明确具体主办人员,加强办理,并按月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办理工作;各承办件具体主办人员要严格执行“办前、办中、办后” 的“三见面”沟通联系制度,创新与代表委员的沟通机制,采取座谈、走访、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全程参与建议代表和提案者的沟通交流,做到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沟通协商、办后及时回访。办公室牵头总协调。办公室要做好全局办理工作分配协调、办理信息报送、提案建议答复规范和提案建议公开等总协调工作。
二、强化沟通,形成合力
各主办科室要做好“三沟通”,即与代表委员、与会办单位和局内协办科室的沟通,明确代表委员意图,全面了解情况,做出高质量回复。各会办科室要加强与主办单位、主办科室的工作沟通联系,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办理工作。
三、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制定办理工作计划。按照办理工作时间节点要求,(主办件需要在6月20日以前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并逐件征求代表、提案人意见,修改完善后于8月1日前,报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按照答复的规定格式,以正式行文送达人大代表、提案者,并同步上传办理信息系统。会办件需在6月1日前形成会办意见并报经分管局领导审核签字后,及时回复主办单位,同时抄送局办公室上载到攀枝花市建议提案在线信息系统。)各主办科室要拟定2021年度办理工作计划台账(参见附件2),明确每件建议提案的办理内容、年度任务、进度节点和完成时限等,要进一步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工作计划台账需于3月31日前,交局办公室统一上传到攀枝花市建议提案在线信息系统。
(二)规范报送办理资料。各主办科室要认真记录办理过程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将领导批示、会议纪要、信息简报、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及与代表、提案人进行会商、见面、调研等图片资料和简报信息,及时进行整理和存档。与代表委员的每一次沟通联系,必须留存沟通的文字记录和图片信息,并形成办理简报每月(25日前)报送一次。主办件需要在4月20日前完成与代表委员的初次见面沟通,并于4月30日前将沟通联系情况上传在线信息系统。整个办理工作需至少填报三次(“三见面”)《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沟通联系情况记录表》(参见附件3)。同时,按照办理考核要求,各主办科室从3月到8月,每月需至少报送1条文字图片信息(必须包含1张图片资料),并在8月1日前,按要求将办理工作自查总结交局办公室汇总上报。
(三)细化考核内容。2020年市委目标绩效办出台了提案办理工作考核办法,今年我们将参照该办法将办理件数和办理质量考核细化,请大家强化办理工作。
附件:1.市财政局2021年办理工作分工台账表
2. 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计划安排表
3.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沟通联系情况记录表(样表)
攀枝花市财政局
2021年3月17日
(联系人:任代莉,联系电话:3336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