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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财政局

四川省攀枝花市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9-0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一是拟订执行攀枝花市财政、税收发展战略、政策和中长期财政规划;拟订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改革方案;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市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市财力的建议;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市财政工作。二是研究、拟定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中央、省转贷的特种国债。三是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拟订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包括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财政专户;核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制定和规范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具体办法。四是联系、协调国税、地税、海关等部门的税政业务工作;组织税政检查;提出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和对全市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参与地方税制改革,会同税务等部门上报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拟订和审议国家授权的地方税减免规定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监督各类税收减免规定和有关税款退库及提退事项。五是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需要全市统一的有关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收支计划和有关国际收支事项;执行并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六是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市级政府的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参与研究、拟定养老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市级医疗保险的政策。七是拟订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清产核资和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资产权属界定、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转让工作,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的统计、分析;指导、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集体企业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项工作;指导资产评估业务;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八是管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市级财政安排的经贸、农业支出、挖潜改造支出、科技支出以及市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资金;审查财政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的概、预、决(结)算;监管地方商业银行、保险、证券、担保行等地方金融机构财务;承担外国政府、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日本国际协办银行和国际农发基金会等政府性外债管理工作;负责彩票的监管和发行规模的审核上报工作。九是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贯彻实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拟订和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关具体办法和补充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度的试点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会同有关部门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十是负责全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拟订财政监督的规章制度;监督执行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检查反映财政收支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十一是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实施财政业务和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指导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十二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始终抓好财源建设这个基础,实现新常态下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强化组织调度、加强税源管控、全面落实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有效弥补了我市财力缺口,缓解了财政运行困难。2.始终树立民生优先这个理念,切实把民生建设置于更加突出位置,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全力保障重点民生建设。重点保障了教育、 科技、 农业、 文化、 社会保障、 医疗卫生和公共安全等领域的资金需求。 3. 始终坚持产业兴攀这个战略,大力做好平台支撑经济转型发展工作。重点支持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 幸福美丽新村、 扶贫开发、 林业生态等项目建设; 围绕建设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加大投入的同时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用好应急转贷资金,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以国家级阳光康养产业发展试验区为平台,安排下达服务业发展资金及旅游发展资金重点支持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电子商务、科技服务、养老健康服务业等新兴先导型服务业项目。4.始终扭住拓宽融资渠道这个抓手,努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通过积极向国内金融机构寻求融资支持,全年共争取地方债务置换债券 25.34 亿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贷款 10.88 亿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 各项工作, 以初期建立 20 亿元 “ 攀枝花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 项目财政支持基金 ” 为载体, 搭建项目融资平台, 加快我市一系列重点项目的建设5.始终强化财政管理这个根本,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预、 决算和 “ 三公 ” 经费公开工作,阳光财政工作 , 扩大专项资金公开公示范围。继续全面推进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 , 全面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加大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控制专户设置,强化专户资金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了私设 “ 小金库 ” 及滥发钱物问题专项整治、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财政资金安全检查等工作。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强化资产管理、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提高全市会计从业人员业务水平。6. 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 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全面落实 2016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继续做好 “ 走基层 ” 工作和精准扶贫工作。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财政局下属二级单位7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3548.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8.74万元,占81.68%;上年结转收入643.54万元,占18.13%。;其他收入6.49万元,占0.18%。

  2016年支出合计265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4.45万元,占73.94%;项目支出692.4万元,占26.0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459.7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0.24万元,增长3.9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3.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7万元,下降1.0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3.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13.14万元,占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79万元,占10.97%;住房保障支出131.18万元,占4.9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2016年决算数为2213.14万元,完成预算87.52%。其中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决算数40万元,完成预算100%;财政事务中行政运行决算数1526.04万元,完成预算98.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节约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54万元,完成预算6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奖补资金年中下达滚动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决算数为103.6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组织事务支出5.0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2016年决算数为288.79万元,完成预算124.59%.其中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决算数10万,完成预算的333%,原因是上年结算项目;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挂历事务支出5.2万元,完成预算100%;未归口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数84.2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数115.04万元,完成预算100%:死亡抚恤决算数22.94万元,完成预算100%。儿童福利决算数1.4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项)01: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131.1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4.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1662.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支出375.65万元、津贴补贴支出758.76万元、奖金支出56.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22.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79万元、退休费支出70.79万元、抚恤金支出22.94万元、生活补助支出2.78万元、医疗费支出6.9万元、奖励金支出0.24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31.18万元。

  公用经费301.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支出31.76万元、手续费支出0.04万元、水费支出4.4万元、电费支出11万元、邮电费支出16.26万元、物业管理费支出0.19万元、差旅费支出115.49万元、培训费支出1.4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05万元、工会经费支出9.59万元、福利费支出14.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82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45.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87万元,完成预算60.7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6.82万元,完成预算61.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5万元,完成预算50.8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接待严格按照接待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控制接待的标准和条件,接待费用减少。2、车改后车辆减少,严格控制用车条件和标准,费用大大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3.41万元,下降36.9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49万元,下降37.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2万元,下降23.17%。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1、接待人数和餐次减少,严格控制接待的标准和条件,接待费用减少。2、车改后车辆减少,严格控制用车条件和标准,费用大大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82万元,占92.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5万元,占7.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3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82万元。主要用于各业务科室外出下乡调研、绩效考核、项目验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0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140人,共计支出3.0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1、企业科接待省财政厅企业处支出1054元。

  2、办公室接待雅安市政府办、雅安市公安局、雅安市财政局支出1900元。

  3、办公室接待宜昌市政协、市财政局,宜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昌市国土局、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宜昌城建控股集团、宜昌市房投公司、宜昌市财政局社保科支出1701元。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接待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支出730。

  5、办公室接待米易县财政局支出1600元。

  6、国库科接待省财政厅支出1360元。

  7、综合科接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发改委支出450元。

  8、经建科接待甘孜州财政局支出798元。

  9、企业科接待省财政厅企业处支出716元。

  10、非税科接待眉山市财政局支出943元。

  11、投资科接待西昌市政府、凉山州财政局、西昌市财政局支出2002元。

  12、投资科接待省财政厅支出1000元。

  13、预算科接待米易县财政局支出1174元。

  14、债务科接待四川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支出1060元。

  15、企业科接待四川省财政厅企业处支出618元。

  16、企业科接待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支出399元。

  17、企业科接待盐边县财政局支出560元。

  18、投资科接待西区财政局支出704元。

  19、农发办接待省专员办、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支出1359元。

  20、社保科接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计委支出 1120元。

  21、国库科接待眉山市财政局支出1300元。

  22、经建科接待遂宁市财政局、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遂宁市工业投资公司支出 2366元。

  23、国库科接待泸州市财政局、泸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支出1269元。

  24、办公室接待省人大常委会、资阳市人大常委会支出2000元。

  25、财政监督检查局接待省财政厅支出1260元。

  26、财政监督检查局, 省财政厅支出 126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88万元,比2015年减少6.73万元,下降2.1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58万元、主要用于会计无纸化考试硬件设备、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6辆。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8.教育(类)…(款)…(项):指……。

  9.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

  ……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9.……。

    附件:四川省攀枝花市财政局(本级).XLS

审核: 李正洪   责任编辑: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