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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2-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财政局职能简介。一是拟订执行攀枝花市财政、税收发展战略、政策和中长期财政规划;拟订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改革方案;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市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市财力的建议;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市财政工作。二是研究、拟定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中央、省转贷的特种国债。三是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拟订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包括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财政专户;核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制定和规范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具体办法。四是联系、协调国税、地税、海关等部门的税政业务工作;组织税政检查;提出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和对全市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参与地方税制改革,会同税务等部门上报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拟订和审议国家授权的地方税减免规定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监督各类税收减免规定和有关税款退库及提退事项。五是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需要全市统一的有关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收支计划和有关国际收支事项;执行并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六是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市级政府的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参与研究、拟定养老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市级医疗保险的政策。七是拟订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清产核资和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资产权属界定、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转让工作,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的统计、分析;指导、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集体企业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项工作;指导资产评估业务;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八是管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市级财政安排的经贸、农业支出、挖潜改造支出、科技支出以及市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资金;审查财政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的概、预、决(结)算;监管地方商业银行、保险、证券、担保行等地方金融机构财务;承担外国政府、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日本国际协办银行和国际农发基金会等政府性外债管理工作;负责彩票的监管和发行规模的审核上报工作。九是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贯彻实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拟订和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关具体办法和补充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度的试点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会同有关部门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十是负责全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拟订财政监督的规章制度;监督执行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检查反映财政收支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十一是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实施财政业务和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指导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十二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攀枝花市财政局2018年重点工作。2018年财政工作具体为“1234”工作思路,即抓住“一条主线”,守住“两条底线”,培育“三个主体”,抓好“四项建设”。首先抓住“一条主线”。围绕市委做好“钒钛、康养”两篇文章,抓住财源建设这条主线,加大对优势项目和关键技术的投入力度,培育重点企业优质财源,推动钒钛、康养产业尽快发展壮大,进而实现经济的转型提升和腾飞。同时,强化收入征管、预算约束、绩效评估,盘活存量资源,深挖财源潜力。其次守住“两条底线”。一是守住民生底线,按照市委、市政府在2018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推进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体系,并围绕“康养+”和区域品牌高地,推进教育体育、医疗、文化等服务高端产业化发展。二是守住债务风险底线。要强化债务动态监控,抓好债务链接,根据债务支出责任,狠抓资金争取工作,注重资金绩效管理。再次培育“三个主体”。一是培育市场主体。一方面,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企业入驻条件。另一方面,加大本土企业的扶持培优力度。二是培育融资主体。充分运用PPP模式、创新政府资源配置方式、引导基金、债券、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建立健全多元化融资体系。三是培育科技创新主体。鼓励和支持市内科研机构和专业院校开展新型实用技术研究,引进或委托域外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以攀枝花优势产业项目为依托,开展关键技术研究。最后抓好“四项建设”。一是抓好城市建设。助推加快花城新区建设,优化城市布局,扩大中心城区。其次,充分利用棚户区改造、企业“三供一业”移交等政策机遇,优化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布局,实现吃、住、行、游、购、娱成片集中开发,精心打造花街、花道、花园、花海。二是抓好交通建设。积极助推加快现有机场整治和新机场选址,加快成昆铁路复线攀枝花段和攀大、攀宜高速公路建设,争取攀枝花-盐源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大大攀昭高铁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三是抓好生态建设。打好环保攻坚战,推进长江上游旅游生态屏障建设,积极推进特色小镇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积极争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国家级试点。四是抓好作风建设。以深入开展“走基层”活动扎实推进“两转一提”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通过对标管理、专题教育、督导检查、评价评议、健全制度机制等措施,建强机关干部队伍。

二、单位构成情况

攀枝花市财政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监督局、票据中心、财政科研培训中心、投资评审中心、世界银行贷款办、ppp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47.2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3.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53万元。攀枝花市财政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547.2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财政局2018年收入预算2547.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47.2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财政局2018年支出预算254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8.04万元,占95%;项目支出129.2万元,占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财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47.2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47.2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3.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5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47.2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26.7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389.7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增加9.95万元,项目新增绩效考评购买服务2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3.99万元,占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72万元,占12%;住房保障支出178.53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财政事务(06)行政运行(01)2018年预算数为1740.2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34.08万元,用于保障单位人员工资绩效奖金等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306.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运行维护和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201)财政事务(0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18年预算数为12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财政大平台及其网络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全市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9万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政府购买服务27万元,全市财政工作会议1.2万元,物业管理管理62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201)财政事务(06)事业运行(50)2018年预算数为184.5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4.54万元,用于保障单位人员工资绩效奖金等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49.9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办公运行维护和运转。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18.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39.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5.74万元;津贴补贴941.68万元;奖金32.75万元; 绩效工资77.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89.3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8.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9.20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14万元;住房公积金178.53万元;退休费95.61万元; 医疗费补助5.20万元;生活补助2.67万元。

公用经费378.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1.40万元;

水费4.14万元;电费10.35万元;邮电费11.39万元;差旅费124.20万元;公务接待费5.40万元;工会经费10.97万元;福利费18.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8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93.4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8.2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财政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9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出国(境)团组。

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台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省市八项规定和十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各外地省市县来我局检查、考核工作,经验交流等远道而来的符合接待要求出具接待公函的团体和个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5%主要原因是局机关新增财政资金绩效考核,下乡和出差的次数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6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8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财政资金绩效考核、农业工业项目资金检查、指导县乡财政各项工作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财政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攀枝花市财政局以及下属1家行政单位、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78.0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95万元,增长2.7%。主要包括:办公费41.40万元;水费4.14万元;电费10.35万元;邮电费11.39万元;差旅费124.20万元;公务接待费5.40万元;工会经费10.97万元;福利费18.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3.4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8.2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攀枝花市财政局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若没有的请填写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攀枝花市财政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9.2万元。

十、名词解释

  • 名词解释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反映金江人民政府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资源勘探信息等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预算公开表(财政局).xls

112001-市财政局2018年年初政府采购补充公开说明.doc

112001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xls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