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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财政局事业收入专户资金存放银行遴选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SLX—2026-083 号)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8-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攀枝花市

一、招标条件

攀枝花市财政局事业收入专户资金存放银行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攀枝花市财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攀枝花市财政局事业收入专户资金存放银行遴选项目:择优确定 1 家遴选申请人入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攀枝花市财政局事业收入专户资金存放银行遴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攀枝花市财政局事业收入专户资金存放银行遴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以下四者任选其一,均提供复印件):

A、可提供 2023 年度至今任意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B、也可提供 2023 年度至今任意年度遴选申请人内部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

C、也可提供截止遴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D、遴选申请人注册时间截止遴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

②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遴选申请书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

 

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

②提供遴选申请书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注:证明材料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

③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5、遴选人针对本项的特殊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3〕46 号)第三章第十四条:“财政部门应选择同城银行经办机构作为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不得在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异地银行经办机构开设财政专户 ”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库〔2024〕12 号)

第二章第六条:“资金存放主体应当采取竞争性方式或集体决策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选择资金存放主体办公所在地同城银行。市级行政区划中, 本市所辖区(含高新区、开发区等功能区)为同城,县、县级市以本县(市)域为同城 ”规定,遴选申请人应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在攀枝花市辖区(东区、西区、仁和区) 范围内取得营业执照并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政策性银行等。(提供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遴选申请人公章);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重大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注意:

1、以上要求遴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遴选申请人公章(鲜章)。

2、遴选申请人承诺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合法、内容真实有效,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经遴选人后期审查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虚假材料情形的, 即刻取消该申请人本项目遴选资格,已产生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 08 19 日 09 00 分到 2026 08 25 日 17 00

获取方式:本项目遴选文件有偿获取,遴选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份(遴选文件售后不退, 遴选资格不能转让)。获取方式一:线下获取,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民祥巷人民街 80 3 栋。获取遴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现场提交以下资料:遴选申请人为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介绍信或授权书的有效期、并加盖公司公章) ②授权代表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遴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①本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获取方式二:线上获取,经办人员将资料原件扫描发送至邮箱(2023449692@qq.com,待遴选代理机构邮件通知审核资料结果无误后方可进行转账。注:①申请人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申请人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如因申请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遴选活动有影响,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报名资料的递交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报名完成以转账到账时间为准;文件售卖截止时间邮件未到达的申请人或文件售卖截止时间未转账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遴选活动。③提交资料包括:遴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扫描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介绍信或授权书的有效期)、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遴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扫描件(留本人签字的扫描件)。注:报名资料中所有时间均为当天的时间或者注明有效期(报名登记表为当天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08 31 日 10 00

递交方式: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民祥巷人民街 80 3 栋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08 31 日 10 00

开标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民祥巷人民街 80 3

七、其他

攀枝花市财政局事业收入专户资金存放银行遴选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攀枝花市财政局机关纪委

九、联系方式

人:攀枝花市财政局

   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 5

人:郭老师

   话:0812-3355325

电子邮件:10804657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金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民祥巷人民街 80 3

人: 田伊玲

   话: 0812-3334231

电子邮件: 2023449692@qq.com

 

 

 

 

 

 

审核: 黄世贤   责任编辑: 郭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