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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市财政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公开稿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6-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9311,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局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根据巡察反馈提出的改进意见和建议,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我局印发了《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市财政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专项巡察和常规巡察 8 个方面23个突出问题进行了分解和细化,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科室和整改时限,列出了整改情况表,明确了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巡察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履行主体责任方面

1.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

1)党组思想认识不深,干部队伍认识不到位。对脱贫攻坚重要性认识不足,将财政承担的脱贫攻坚工作简单地理解为扶贫资金筹措、使用监管和对口帮扶,没有形成脱贫攻坚全市一盘棋思想,强调自身为全市当家理财的重要性,弱化了在脱贫攻坚中的政治担当。

整改落实情况:321召开2019年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市委脱贫攻坚领域第三巡察组专项巡察市财政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攀枝花市财政局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传达学习了320全国财政系统脱贫攻坚视频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担当,结合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工作安排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力推进全市脱贫攻坚。

②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积极主动对接2019年度19个扶贫专项牵头部门,在扶贫政策、扶贫举措等方面主动出谋划策,做好资金筹措和资金平衡,确保资金能够落实到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③为着力解决党组和财政干部对脱贫攻坚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收集整理相关财政扶贫政策,计划于6月编印成册后发放单位职工学习,进一步熟悉相关法规政策,助力我市脱贫攻坚。同时,机关各支部通过微信工作群不定时推送相关扶贫知识,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认识。

2)组织领导机制建设滞后,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视有差距,未在第一时间成立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直到20188月才成立领导机构,目前仍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整改落实情况:①为充分履行攀枝花市财政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职责,本着边查边改原则,2018119制定了《攀枝花市财政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市财政局脱贫攻坚议事和决策。

②为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依据《攀枝花市财政局内部绩效考核办法(暂行)》,于2018124印发了《攀枝花市财政局脱贫攻坚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将脱贫攻坚纳入局内科室二级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市财政局内部科室(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职责,并于2019年对2018年度各科室脱贫攻坚进行工作开展目标考核,促进财政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

③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财政厅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市财政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结合工作实际印发《攀枝花市财政局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体系,扎实推进各项扶贫工作落实。

④市财政局工会、团委和妇委会,将围绕自身实际,于下半年开展对口精准帮扶工作,促进脱贫攻坚向前发展。

市财政局通过执行以上精准工作措施,形成了全局齐抓共管脱贫攻坚的工作机制。

2.职责分工不明显,工作部署针对性不强

1)局党组分工未明确脱贫攻坚职责,仅将脱贫攻坚任务集中于农业科、机关党办等内设机构,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发动有差距,没有形成全局上下齐心协力推动扶贫工作的合力。

整改落实情况:①目前正在进行机构改革,且涉及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调整,我局已积极与市委组织部进行了沟通和学习,下一步将对班子成员的职能职责进行详细分工,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后印发实施。

②一方面我局积极筹备编撰财政扶贫知识读本,各党支部利用微信群开展脱贫攻坚知识“微培训”,定期推送脱贫攻坚知识;另一方面,329日下午,结合第三次“党员学习日”活动,我局邀请驻大花地村第一书记开展了精准扶贫政策宣讲,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脱贫攻坚的思想认识。

2)照搬照抄省市的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结合自身职责和本地实际对本单位的脱贫攻坚工作措施细化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①为贯彻落实省、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市财政结合财政扶贫工作实际起草了《2019年财政扶贫专项实施方案》和《市财政局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并充分征求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提高了方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4月下旬市财政局会同市扶贫开发局,研究制定了《攀枝花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于5月初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印发执行,全面规范全市扶贫项目公告公示。下一步市财政根据规定做好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工作,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指导县(区)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督促县(区)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工作。

3)近三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未结合当年的扶贫任务需要,仅简单按比例增加。

整改落实情况:①市财政局严格按照各项扶贫政策规定,及时下达上级补助资金、安排落实本级配套资金,按照上级扶贫资金投入增长需求,预算安排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50万元,并于3月底下达1505.19万元,剩余资金待省级对市州2018年脱贫攻坚考核结果出来后,再行分配下达。同时要求县(区)及各市级部门结合脱贫攻坚实际,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②市财政局主动对接市级19个扶贫专项牵头部门,就2019年度行业扶贫专项年度实施计划,加强与各扶贫专项牵头部门的沟通协调,掌握扶贫项目对资金的需求,统筹抓好资金平衡,制定切合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年度资金投入与年度精准扶贫目标任务相适应。

3.分析研究不深,沟通协调不够

1)局党组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每年仅1-2次,且主要是听取和审议对口帮扶村的工作汇报、年度计划。从职能职责出发,对如何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如何实现精准到户等重要问题分析研究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局党组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2018119印发《攀枝花市财政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②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注重财政扶贫工作问题的收集与反馈,局党组每半年听取和研究一次财政扶贫工作,及时掌握全市扶贫动态情况,制定有效的工作措施,推动财政扶贫工作开展。48,召开2019年第七次党组会议,听取我局2018年度对口帮扶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了2019年对口帮扶工作工作。

③同时,局党组不定期研究脱贫攻坚中的急难问题,以及在日常调研、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案。目前,市财政局正在研究制定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的工作措施,在广泛征求县(区)和市级相关后印发相关通知,加强对县(区)的督促和指导,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2)主动担责意识不强,统筹协调力度不够,缺乏内部科室的协作配合和外部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认为脱贫攻坚实现了四到县,县(区)是责任主体,自身只管资金的拨付,及时沟通协调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321召开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定《攀枝花市财政局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各科室(部门)脱贫攻坚职责,要求各科室(部门)做好脱贫攻坚对内对外的沟通协调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财政扶贫。

②为扎实做好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聚焦我市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我市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市财政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在征求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各县(区),下一步市财政将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开发局等单位加强对县区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的指导和检查工作,持续发挥基金扶贫成效。

③各对口业务科室发挥主观能动性,4月份主动对接行业部门以及各县(区),做好2019年度19个扶贫专项资金筹措工作,共同抓好精准扶贫工作。

④为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市财政将于5月中下旬对仁和区、盐边县、米易县和市级相关预算单位开展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现场绩效评价工作,并强化结果运用,提高绩效评价绩效,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效益。

同时,由局财政监督局牵头,围绕财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开展财政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专项检查。目前,各县区正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市级检查将于5月中旬全面展开。

3)对口帮扶的大花地村电商服务点项目,资金2016年到位,但至巡察组进驻仍未实施;该村毛家山社2条通社道路硬化项目,2016年已立项,但由于协调不够,资金至巡察组进驻时未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①为抓实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328-29日,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清国,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蔡志磊带领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整改组,深入盐边县国胜乡就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和督促整改。在盐边县国胜乡大花地村,针对村电商服务点项目仍未实施和2条通社道路硬化项目资金未到位的问题,整改组要求:一要尽快完善系统,实现促进大花地村特色产业发展的功能上线运行,例如可以开辟大花地村专栏,专门介绍和推销大花地村特色优势农产品,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二要尽快整理和规范档案资料,完成电商扶贫项目资金报账;三要筹集资金用于已开通道路的保通和水害治理,保障道路能够正常通行;四要在财力允许和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研究道路硬化的必要性,并提前谋划资金筹集方案,避免超过承受能力上项目;五根据《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的责任主体。由县政府应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主体责任,市财政在职责范围内适当给予资金补助。

417,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清国召集盐边县财政局彭清华局长和杨欢学副局长针对大花地村存在的问题,开会研究相关整改措施,要求盐边县从市级下达的切块资金和三峡资金中统筹安排解决。

(二)贯彻执行脱贫攻坚政策方面

4.扶贫现状把握不够,政策结合不足

1)认为我市不属于全省连片扶贫地区,主要以转发上级文件为主,结合自身实际的举措不足,直到2017年才出台《攀枝花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整改落实情况:①通过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党支部会议、职工大会及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等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及相关脱贫攻坚政策,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担当,结合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工作安排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认真落实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如321召开的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就专题传达学习了320财政部组织召开的全国财政系统脱贫攻坚视频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近期脱贫攻坚有关重要会议的精神,总结2018年财政脱贫攻坚工作,部署2019年财政脱贫重点工作。

②在已出台的《攀枝花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新的政策要求、脱贫攻坚的新实践,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县(区)聚焦我市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同时,为加快扶贫资金拨付和报账,市财政局还在加紧研究制定规范简化扶贫资金报账流程的办法,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学习脱贫攻坚政策不到位,部分干部职工对政策的理解参差不齐,行动上没有做到步调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2019321召开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320财政部组织召开的全国财政系统脱贫攻坚视频会议精神,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担当,结合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工作安排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各支部通过微信工作群不定期推送扶贫政策知识,增强干部职工的扶贫政策认识。以后月度计划通过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党支部会议、职工大会及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等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及解读相关脱贫攻坚政策,不断提高财政干部职工的扶贫政策水平。

329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召开精准扶贫政策宣讲会,进一步让广大党员干部直观感受到了脱贫攻坚给老百姓带来的巨大改变,强化了党员干部对扶贫政策的认识。

③市财政局收集整理相关财政扶贫政策,计划与6月初编制财政扶贫政策知识读本,提高职工政策认知,用活用好各项财政扶贫政策,服务好各行业部门的扶贫工作。

④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抓好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促进财政扶贫政策落实落到,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发挥基层就近监督的优势,市财政将于5月下旬组织乡镇财政人员开展财务培训,并将扶贫资金管理纳入培训内容。同时,为提高基层扶贫资金管理能力,市财政局还将会同市扶贫开发局,于6月组织开展2019年财政扶贫政策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人员财务管理水平和扶贫政策理论水平,更好地服务和助推精准扶贫。

5. 履职尽责不到位,政策落实有偏差。

1)对市县相关部门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对扶贫资金的问效管理,没有做到全覆盖,没有追踪到底。对县(区)下拨资金的到位、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管有差距。如米易县将卫生救助扶贫基金作为兜底资金,实行普惠制;盐边县违规滞留、使用强农惠农资金;三个农业县(区)将扶贫资金用(借)于企业发展等,资金安全风险高。

整改落实情况:①为加强扶贫资金保障,2019年开始,市财政局实施了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库款保障,实现财政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运行、精准使用的目标,提升资金使用效益,3月底通过扶贫资金专项库款保障下拨县(区)和市级部门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05.19万元。并于414到米易县现场指导督促做好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库款保障管理工作,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

32829日,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清国,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蔡志磊带领农业科、经建科、行政政法科与驻局纪律监察组深入盐边县国胜乡、红宝乡和格萨拉乡,就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和督促整改。在盐边县国胜乡和格萨拉乡,针对将扶贫资金用(借)于企业发展、资金安全风险高的问题,整改组要求:乡镇要指导贫困户和贫困村,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规范使用资金,壮大精准扶贫产业基础;要防范使用风险,尤其要对苗头性风险进行管控。村级要广泛推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确保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整改组针对盐边县违规滞留、使用强农惠农资金问题,对该县提出整改的五项具体要求:一要督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分配下达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二要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三要简化验收手续、优化报账流程,按照进度拨付资金并及时完成报账;四要强化资金调度,保证强农惠农资金支付;五要开展强化惠农资金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整改组还就资产收益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赴格萨拉乡坪原村进行实地调研,并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与县乡相关部门进行会商,要求盐边县指导乡村尽快完善资产收益扶贫机制,健全资产收益扶贫管理,防控资产收益扶贫风险,更好地发挥资产收益扶贫效用,助推贫困农户脱贫奔康。

③市财政局督促米易县将卫生救助扶贫基金作为兜底资金、实行普惠制问题进行整改。目前,米易县已于41日起将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个人支付比例调整为总费用5%,同时对原《米易县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暂行)》进行了修订,正在提请县政府审议,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将原个人县域内住院实行“零支付”修改为“县域内个人支付控制在住院总费用的6%以内进行救助”。

20195月,市财政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督促县(区)于5月底前排查在基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规范管理。同时指导规范借款流程,完善借款手续,防范借款风险。

2)部分基层单位在财政扶贫政策落实上打折扣,搞变通。如盐边县教育扶贫专项基金申领程序不规范,大花地村大部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未经申报审批就享受该项政策,政策落实有大水漫灌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319,市财政局联合市教体局以及盐边县有关部门,共同对盐边县国胜乡大花地村的基金申报和发放情况开展入户调查,同时,对盐边县教育扶贫基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了现场指导,并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督促盐边县以点带面,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基金发挥应有的作用。

②为推进扶贫政策落实落地,由局财政监督局牵头,围绕财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开展财政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专项检查。目前,各县区正按照要求开展自查,市级检查将于5月中旬全面展开。

③从4月下旬到五月中旬,市财政参加市教育和体育局对两县一区的学生资助管理调研,对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筹集、使用、管理、运行情况及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6.监管手段单一,督促力度偏弱

1)多是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有要求才和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且监管以现场核查方式为主,检查后只要求县(区)提供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没有及时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问效。

整改落实情况:328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清国,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蔡志磊带领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整改组,赴红宝乡核桃箐村就2018年扶贫领域暗访监督中发现的水利扶贫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开展“回头看”,整改组在现场查看了水利扶贫项目建设情况,核查了建设质量并进行了试水验证,认为项目有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整改组要求,进一步加快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尽快完成项目资金报账。

②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农管理,提升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精神,结合《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开发局组成评价组,于5月上旬赴仁和区、米易县和盐边县开展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现场绩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绩效目标等三个部分,采取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展开。

③制定印发了《财政监督检查结果跟踪落实实施细则(暂行)》,从制度上确立了财政监督检查结果跟踪、落实、运用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

2)督查中一些该反映的问题未反映,该查处的问题未查处,如20184月市财监局在四项扶贫基金重点检查中,没有将米易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审核时间超长的问题在报告中体现。

整改落实情况:对米易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审核时间超长的问题责成米易县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目前米易县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7. 对口帮扶不够精准,工作措施有偏差

1)部分党组成员的帮扶对象还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整改落实情况:经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县级领导干部的结对帮扶对象按照(攀委办201340号)文件执行,暂未收到调整文件。

2)少数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对帮扶工作不清楚,帮扶村脱贫后,思想上松懈,帮扶力度减弱,未严格按五个一帮扶要求开展工作,大多交由单位派驻第一书记代为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①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全局党员扶贫政策及扶贫成效宣讲会,认真学习“五个一”工作职责,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党员深入学习和熟悉精准扶贫政策,进一步明晰本单位和个人工作职责,按要求开展工作;

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精准扶贫工作中出现的思想松懈、帮扶力度减弱等问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升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③召开党组会,集中研究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3)调动贫困户积极性不够,扶贫短期、中期和长期规划上有短板,扶贫与扶志、扶智有机结合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①按照每月开展两次“农民夜校”要求,组织农业专家到村为村民开展实用农业技术培训、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村民科学素养,增强自我发展意愿;

②按照长短结合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村上发展的产业进行及时调整,确保村民稳定持续增收。下一步还要开展精准贫困户民主评议活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8.问题整改流于形式

对扶贫领域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重视不够、责任不明、措施不力。没有以发现的问题为导向拟定整改清单和整改方案,对县(区)报送的整改情况未进行回头看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印发了《财政监督检查结果跟踪落实实施细则(暂行)》,从制度上确立了财政监督检查结果跟踪、落实、运用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

②梳理了2017年至2018年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制定了查处单位问题整改“回头看”方案,组成检查组,于415423对近两年开展的“预决算公开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及私设小金库专项检查”、“市级部门上下班通勤费专项检查”、“会计监督检查”四项检查中下达了问题整改通知书的49家行政事业单位及公司企业以及东区、西区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了回访。从“回头看”情况来看,被检查单位态度端正,积极、认真落实整改工作。绝大多数单位对于在本单位权限范围内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相关单位都已通过采取调整会计科目、补充完善凭证附件、退回钱款、建章立制等措施整改完毕;只有极少数单位需要报主管单位或其他部门审批等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规定程序报批。检查中没有发现单位整改不力、消极整改的情况。

(四)干部作风方面

9.工作不实、作风漂浮

1)局党组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

整改落实情况:321召开2019年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市委脱贫攻坚领域第三巡察组专项巡察市财政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并及时提交局321召开的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会议要求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借整改的机会及时纠正财政扶贫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同时要注重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推动全市财政脱贫攻坚。

328-29日,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清国,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蔡志磊带领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整改组,深入盐边县国胜乡、红宝乡和格萨拉乡贫困村,就我市脱贫攻坚开展情况开展相关调研,摸清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掌握财政扶贫政策执行情况,及时调整相关工作举措。

419,市财政局印发了《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办公会议的通知》(攀财办【201910号)再次明确提出会议套开,精简会议等措施。

④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整治措施》(川委厅〔201932 ),规范发文管理,严把发文关,对于经费审核、日常工作报送等事项,减少正式发文。

2)党组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存在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不能对应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①局人事部门采取每周召开例会的形式,不断强化业务学习,提高组织人事干部的业务水平;

②指定了专人负责党组会议的记录和会议纪要的编写工作;

③集中对20132018年以来的党组会议记录和纪要进行了排查比对;

④严格会议纪要的审核把关,党组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经人事科长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党组书记审定后印发。

3)部分干部以农业科牵头脱贫攻坚工作为由,深入贫困村开展调查研究不够,只了解本科室相应工作,对本单位总体安排不清楚,不了解帮扶村是否脱贫及脱贫时间。

整改落实情况:329,召开由全局党员干部参加的《攀枝花市财政局精准扶贫政策宣讲会》,宣讲了“五个一”工作职责及对口帮扶大花地村帮扶成效等。农业科定期编辑精准扶贫政策在局内工作群发布,宣传精准扶贫政策。近期已有驻局纪检组、教科文科、经建科、行政政法科、农业科到村开展调研,下一步将加强调研力度。

4)帮扶记录大多由第一书记代为填写。

整改落实情况:①领导班子通过党组会,组织了政策宣讲会,政治站位显著提升。

②熟悉了解帮扶单位和个人的职责任务,确保在以后入户走访时,走访人本人做好记录。

10.深入基层调研不实,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

1)没有扑下身子,扎根基层,为调研而调研,对脱贫攻坚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对县(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具体情况掌握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①通过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党支部会议、职工大会及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等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及相关脱贫攻坚政策,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担当,结合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工作安排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认真落实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

42224日,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清国带队到米易县、盐边县带队贫困村调研凉山自发搬迁贫困人口项目推进情况,并就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并将形成专题材料向财政厅汇报并寻求资金和政策支持。

2)宣传不深不透,对本部门牵头的四项扶贫基金政策宣传没有专门研究部署。帮扶村没有四项扶贫基金宣传栏,贫困户对政策知晓度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①市财政局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组,于328到国胜乡和红宝乡开展检查,就四项扶贫基金宣传“不深不透”、帮扶村没有四项扶贫基金宣传栏的问题,整改组要求:一是指导大花地村按照要求建立了“四项扶贫基金”宣传栏,将“四项扶贫基金”申领条件、流程等予以公告,让全体村民知晓政策、用好政策,做好“四项扶贫基金”宣传工作。二是再次通过“农民夜校”阵地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四项扶贫基金”政策宣传。三是驻村工作组入户时加强“四项扶贫基金”政策宣传,确保贫困户熟知扶贫政策,保障贫困户知情权和监督权。

②针对四项扶贫基金宣传“不深不透”这个面上的问题,整改组决定,从市级层面,一是举办举办扶贫资金政策专题培训、开展“四项扶贫基金”等财政扶贫政策专题培训,5月初已制定《攀枝花市扶贫开发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举办财政扶贫政策培训的方案》,培训班计划于6月举办,已促进财政扶贫政策落实落地,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更好地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二是编印“四项扶贫基金”宣传手册。三是6月初在《攀枝花日报》和财政外网,开设“四项扶贫基金”宣传专栏。四是制定细化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实施细则,规范公告公示内容、时间、环节等;五是按照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及其风险防控等相关规定,指导督促县(区)规范基金管理。通过系列举措,进一步强化“四项扶贫基金”政策宣传和案例宣讲,强化“四项扶贫基金”监督管理,让“四项扶贫基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四项扶贫基金”政策惠及贫困家庭,解决贫困群众实际困难,全面助力脱贫攻坚。

二、常规巡察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

1.执行政治纪律不到位

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映的干部监督管理缺约束等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①先后两次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对《攀枝花市党委(党组)、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红黄牌”预警处置办法(试行)》进行了学习。按照市委组织部的安排,对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情形再次进行了排查。

②一是积极筹备,拟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财政干部日常监督“红黄牌”预警处置办法,预计8月前经党组审核后印发执行。二是以“攀财党组[2019]21号”文件印发《攀枝花市财政局干部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

③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攀枝花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并强化运用,建立干部年度考核台帐,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未按要求清退驻成都办事机构,至巡察组进驻时仍聘用1人负责其管理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①根据《攀枝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移交经营性房产相关事项的通知》(攀机管物【201824号)要求,已在20191月按对房屋及资产清理清查,做好移交准备工作。

②针对移交工作安排,已于312主动对接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按照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统一时间安排,等候通知做好资产移交工作。

418,通过协同平台致函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再次明确经营性房产移交事宜的函》,书面征询移交事宜,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回复后,根据确定的移交事项做好房产移交处置工作。

④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在资产正式移交后,对资产留守人员进行清退。

3)有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现象,未按要求进行清理。

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红黄牌”预警处置机制实施情况专项督察工作,对我局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情形进行了再次排查,对今年符合兼职条件的1名在职市管干部、1名退休市管干部、1名普通干部兼职的情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了报批。

2.党组核心作用弱化

1)执行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不规范,三重一大事项有先执行后上会的情况。如20177月研究机关二食堂采购皮卡车,购买车辆在前,党组研究在后。

整改落实情况:①认真梳理清查皮卡车采购流程。因承担机关二食堂管理职责,遂申请采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171月收到《攀枝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同意攀枝花市财政局新增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复函》,20174月实施采购流程,因资金属财政局自筹,在20177月付款前,提请局党组会审议后付款。

②重新梳理内部采购控制流程,修订完善了《市财政局机关内部采购控制管理办法》,截止目前,草拟稿以完成,待征求意见后,报请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③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草拟了《攀枝花市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经48第七次党组会讨论研究后,以“攀财党组[2019]20号”文件印发执行。

2)党政会议职能混淆,将大量一般行政事项上党组会研究安排,党组谋全局、议大事、抓重点职能不突出,弱化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执行《中共攀枝花市财政局党组议事规则》(攀财党组[2015]33号),并在此基础上印发《攀枝花市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②分管领导、人事科对科室(部门)拟提交党组会审议的议题进行层层把关,对一般行政事项及时告知科室(部门)不纳入党组会研究,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会9次。

419印发了《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办公会议的通知》(攀财办〔201910号)再次明确牵头科室定期收集行政办公会议题,督促有关科室(部门)做好议题筹备工作,按照会议规范格式准备会议料。

④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财政局行政办公会议制度》(攀财办〔201718号)和《关于规范会议文件材料格式的通知》(攀财办〔20181号),落实行政办公会议事制度,规范会务管理。

⑤分别于411412,通过OA系统公开传阅《攀枝花市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和《攀枝花市财政局行政办公会议制度》,加强干部议事决策教育,增强干部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和民主意识。

3)党组决策执行不力。如20161月研究决定同意一名干部辞职,直到20183月仍在研究办理辞退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①巡察意见反馈后,人事科组织全科干部对20183月辞退干部的相关手续进行了回头看,并对《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和《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开展了集中学习讨论。

②就20183月辞退张浩东同志的相关事宜再次向党组成员进行了通达。2015年底至2016年初,原市财监局干部张浩东同志向局党组提出辞职申请,20161月党组研究决定同意其辞职,办理辞职手续过程中,经与市人社局沟通,张浩东同志为20135月考录的参公人员,按照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服务年限未满5年不能辞职,我局将该情况向张浩东本人进行了沟通说明。2018年初,张浩东同志再次向党组提出辞职申请,我局将相关政策向其说明后,他仍执意辞职,与其沟通后决定办理辞退手续。

③强化与市委组织部日常沟通,对执行相关组织人事制度过程中存在不清楚的地方及时进行咨询。

④深刻汲取教训,在认真学习政策的基础上,今年4月按程序办理了1名干部辞职事宜。

3.思想政治工作薄弱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细,以会议学习为主,缺乏学习的主动性,没有做到学深悟透,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①认真研究《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意见》,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草拟了《中共攀枝花市财政局党组2019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制定了详细的计划表。目前学习计划已由428第九次党组会审议通过,正在按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后印发。

②除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安排的学习内容外,我局将结合《攀枝花市财政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中心组学习。

③不断探索理论学习方式,印发《中共攀枝花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大兴学习研究之风构建常态化机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实施意见》,将领导自学、调查研究和集中讨论作为学习的重要方式,中心组成员每年撰写不少于2篇心得体会,对专题调研前制定方案,明确目标;集中讨论时科室(部门)结合工作开展讨论,分管领导进行补充讨论。

2)党组成员间沟通协作不够,信息交流不畅,少数成员进取心、开拓创新精神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2017年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工作方案》,拟于下一步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制度,推进谈心谈话常态化制度化。

②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强化党性教育,截至目前共召开党员学习日3次。

3)联系群众不紧密,主动深入群众了解其想什么、盼什么比较少。

整改落实情况:①结合脱贫攻坚对口帮扶、对口支援木里县、领导干部对口联系县(区)、科室(部门)对口联系基层财政所等相关制度,有计划地安排调研活动,不误虚工。

314召开第2次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全体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通知》(中办发〔201820号)、省委办公厅《大兴学习研究之风构建常态化机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意见》(川委办〔201854号)精神及市委相关要求,并印发《中共攀枝花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大兴学习研究之风构建常态化机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实施意见》。

③已提示班子成员将调研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主要内容,年底召开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前将再次进行提醒。

4)意识形态工作薄弱,相关会议中很少涉及意识形态领域,按要求定期分析研判和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①在党组会议上深入学习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关于加强党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②党组每半年开展对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分析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③强化党对思想阵地和宣传阵地的管控能力。

5)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麻辣味

整改落实情况:市委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在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的同时,积极筹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是紧扣会议主题,制定《中共攀枝花市财政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按要求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进行了审核;二是党组书记主持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了逐一审阅把关。三是322,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开诚布公、直截了当的相互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进团结的目的,为切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增强了动力。四是会后对民主生活会进行了汇总整理,将会议召开情况及时报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

4.履职尽责有缺位

1)局机关工作人员移动通讯费补贴和差旅费报销分别参照中央国家机关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和省直机关差旅费报销规定执行。

整改落实情况:①严格按照《攀枝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于20186月历时近1月,组织全面清查差旅费报销使用情况,累计清退多报差旅费2204元,涉及12人次。

2019417,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导会,再次明确加强财务审核控制,确保差旅费规范使用。

20193月下旬,再次全面清查出差审批情况,今后继续抓好职工差旅费支出情况检查工作。

④从2019年起,停止机关科级干部通讯费支出,严格按照市里通讯费有关规定抓好整改,在范围和标准上严格执行规定。

2)财政账户监管不到位,清理精简账户不力。如至巡察组进驻时,市扶贫移民局除零余额账户外,仍有16个账户未规范清理,资金安全隐患大。

整改落实情况:20193月底,国库科到市扶贫开发局实地调研,收集单位银行账户相关信息,并根据《攀枝花市预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攀财库[2005]12号)和《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管理办法》(川扶贫移民发[2014]259号)文件规定,要求市扶贫开发局进一步规范账户设置,拟定账户撤并计划。

2019411,国库科向市扶贫开发局发文下达银行账户整改通知,《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市扶贫开发局单位银行账户的整改通知》(攀财库[2019]13号)。要求市扶贫开发局在5月将撤并计划及撤并情况报市财政局。

20194月底,国库科到市扶贫开发局实时跟进账户撤并情况,截止4月底,市扶贫开发局17个账户,目前还保留账户11个(含基本存款账户),正在办理销户手续账户3个,计划最终保留账户8(2个非盈利性社团组织账户,户名为四川省扶贫基金会,不属于市级预算单位账户),账户数量减少9个,削减率达到53%。保留的8个账户中,财政零余额账户(基本账户)1个,开户依据为《攀枝花市预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攀财库[2005]13号)文件规定:纳入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模式的预算单位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由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在代理银行为其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该账户属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5个,专用存款账户保留依据为《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管理办法》(川扶贫移民发[2014]259号)办法规定:移民资金应专户存储、转账核算、转款专用。市扶贫开发局针对移民资金又制定了《攀枝花市扶贫移民资金内部审计(稽察)管理办法》和《攀枝花市扶贫开发局银行账户管理制度》,保障了账户和资金的安全;非盈利性社团组织账户2个。

(二)党的建设方面

1.重业务轻党建

1)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与业务工作脱节,有两张皮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①制定具体工作细则,落实党建工作目标任务。

②党组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查漏补缺。

③加强支部建设,党组成员要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利用“三会一课”加强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

④加强党建各项基础工作建设,注重制度建设,拓展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融合,杜绝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2)个别领导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①分析查找思想原因,强化党组民主生活会思想剖析力度,查找思想认识的上不足。

②加强组织生活会政治理论学习,持久开展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深入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

③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务必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严格政治纪律。

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三会一课”理论学习制度、考勤签到制度。

3)党组织引领作用不够,党员激励机制不健全,服务意识不够,鲜有干部主动承担党建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①在机关各支部持久开展学先进,当先进活动。以树立为人民服务,牢记党的宗旨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开展过“政治生日”活动,团结广大党员,传承红色文化。

②加大“七一”受到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宣传力度,发挥带动激励作用。

③发挥“共产党员示范岗”“优秀共产党员示范团队”模范示范作用,树立先进榜样。

④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市县机关党的建设的规定》(攀组发20188号)文件要求,在干部任免使用上,优先提拔使用在党建工作中政治思想过硬,工作勤奋踏实的党务工作干部,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党的各项事业,提高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⑤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市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的十八条措施》精神。

2.基层组织工作薄弱

1)个别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不熟悉岗位职责,部分党员不清楚三会一课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①加强党务干部的学习培训,强化党务干部的党建业务知识学习掌握,扩大学习培训范围,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人人知晓党建岗位职责。

②进一步落实对“三会一课”的学习内容的检查,邀请专家讲、支部学、结合考学结合的方式,做到工作落实,措施落实,机关党委对支部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

2)党费交纳不规范,2016—2017年收缴标准未按党员收入变化及时调整,部分支部按季度或年度收缴党费。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检查,查明情况找出原因,对少数党员党费进行补缴。

②每位党员必须按月足额自行交纳党费。

③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严禁按季度和年度收缴党费的现象发生。

3)党员发展程序不严谨,个别党员转正未公示,各阶段思想汇报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①按照《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工作规范补齐了思想汇报材料,核实了原因,对相关资料进行补齐。

②加强支部委员对党员发展程序的学习,强化党务干部党建知识学习。

4)支部活动形式单一、效果差,主要以学习文件为主。

整改落实情况:①组织支部委员认真探讨、讨论支部活动的方式和内容。

②发动全体党员建言献策,共建支部活动,克服支部活动形式单一的方式。

③积极组织党员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工会组织的各类党建、文体活动,丰富支部组织生活。

④和友邻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支部共建活动。

5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开展次数不够,部分支部会议记录混乱、要素缺失,出现业务会议的相关内容,甚至有县(区)财政局长发言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①局机关党委组织了机关党委委员会,认真学习了开展“三会一课'的具体要求。

②各支部开展对'三会一课”形式和内容的检查,对不按要素记录的情况提出批评,认真会前准备。

③规范会议记录,不能出现以会议记录无关的内容。

3.干部基础工作不规范

1)干部选任工作不规范,有干部考察前置情况,未发布考察预告就进行考察谈话;有的干部考察谈话未达到规定比例要求,考察谈话征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未全覆盖;有的新提任干部任职文件无试用期;有的考察工作报告未反映民主测评情况、也无考察组成员签名。

整改落实情况:①采取新旧对照的方式,对2019年新施行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了学习,并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进行的“微培训”。

②严格执行选任工作程序,今年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2名拟提拔任用和拟平级交流干部的考察工作,进一步熟悉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流程。

③结合市委组织部2019年度选人用人及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专项检查工作,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选拔任用干部的文书档案及人事档案进行了排查。

2)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个人档案无考察材料,档案管理人员管理自己的档案,人事科长的档案也在其管理范围,未交分管领导保管。

整改落实情况:①指定专人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及时归档完善和清查。

②有序推进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目前工作方案和合同已由局党组会讨论通过,近期将集中开展人事档案扫描、硬件设施配备等相关工作,预计6月底前全面完成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

③人事科长和组工干部的个人人事档案已放入专门的档案柜,由分管领导进行管理,避免了组工干部直接接触本人人事档案。

3)党组会议记录简单,讨论干部选任时,党组成员表态多为同意人事科建议

整改落实情况:市财政局始终坚持干部人事事项提交局党组会进行集体讨论,党组成员明确发表意见。下一步讨论干部选任时,将原汁原味记录党组成员发表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会议记录的规范性。

4.干部队伍建设不力

1)公务员培训效果不好,近几年新进公务员业务能力、服务意识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①组织新入职公务员积极参加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新录用公务员业务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年轻干部的锻炼培养。结合市委组织部实施攀枝花市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助力高质量发展实践锻炼计划,推荐2名优秀年轻干部拟进行挂职锻炼;1名年轻干部借调市发改委工作;1名年轻干部拟交流到钒钛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工作。

②分管领导、科室(部门)负责人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适时开展交心谈心。

③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引导优秀年轻干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共吸收2名入党积极分子和2名预备党员。

428,人事科和局团总支对30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进行了爱岗敬业、爱学好学会学及谈理想、谈工作的座谈会,每名年轻干部均作了发言。

2)人员管理使用不规范,混岗现象严重。

整改落实情况:对我局混岗的现状进行了摸底,并提前进行谋划,待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后,逐步规范人员管理。

3)未经党组集体研究借下属事业单位人员10人,混岗在机关科室工作,有的长达6年。

整改落实情况:对从下属事业单位借调的人员情况进行逐一分析,待三定方案印发后,确需继续借调至机关使用的事业人员,提交局党组会审议后办理借调手续,并明确工作时限,其余人员按编制情况回到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4)编外用人不规范,未经批准面向社会招聘16名编外人员。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现有的16名编外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和严格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从2019年起,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依法办理辞退手续,确保编外人员存量只减不增。

②在今后的工作中,涉及确需编外人员协助工作的情形,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并按规定进行报批。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5.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1)党风廉政工作形式大于实质,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之间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书千人一面,工作不严、不实、不细。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书“千人一面”,工作不严、不实、不细的问题进行了仔细详实的梳理和整改。

②在整改过程中要求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巡察提出的意见和问题,即要落实共同责任和不同责任,分解共同目标责任落实分解工作责任。明确了工作分工和工作职责。

2)党风廉政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廉政谈话次数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①机关党委按照局党组的工作要求,对接分管领导,采取上下通畅工作方式,要求各支部各科室负责人进一步落实交心谈心活动,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②落实"五必谈"年度必须有谈话记录,做到工作落实不走过场,确保全年廉政谈话次数不少于4次。

3)部分领导干部对个人事项报告思想上不重视、认识不到位,存在瞒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在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集中填报工作部署培训会议的基础上,118,召开了填报工作专题培训会,参训范围扩大到全体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体专题学习 “两项法规 ”和相关工作要求 、集中观看 《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做填报工作的 “明白人”》动画短视频

②强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审核把关,党组书记对各县级领导干部填报内容的完整性 、规范性 、逻辑性进行了逐一审核。

2018年,我局共2名领导干部由于漏报和瞒报问题分别受到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的处理,通过两起典型案例,做到举一反三,对干部进行了警示教育,2019年度报告工作全面完成。

6.廉政教育效果不佳,干部监管宽松软

1)十八大以来市财政局发生4起违纪违规案件,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足、措施不强、监督不严。没有用身边事教育好身边人,正面宣传的多,反面警示的少,警示、震慑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①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随即组组织关看了《三架马车的覆灭》。

②攀枝花市近年来发生的数起违纪违法案件典型案例,并要求各支部进行讨论,思想上高度重视,极大的起到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③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观三线博物馆廉政展厅。

④“五四”青年节前,组织全局青年干部参观米易县廉政展厅。

2)抓早抓小抓预防不到位,有好人主义思想。对干部的纪律要求不严,日常教育管理宽松软,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整改落实情况:①结合417召开的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班子成员逐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问题采取提醒、函询等多种方式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②机关纪委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干部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于五一节前集中开展了检查,干部工作作风不断好转。

③在进一步完善二级目标考核细则的基础上,今年初全面完成了对局属各科室(部门)的二级目标考核并于4月兑现了目标绩效奖。

7.工作作风不实,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1)个别干部对本科室职能职责不清,业务不明,工作中有推诿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①今年3月,前往省财政厅人教处,专题就“三定方案”的制定工作进行了对接,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市财政局“三定方案”,目前已报市委编办进行审核。

②积极思考,拟将效能建设从2019年起纳入二级目标考核范畴。

③加强干部责任担当的教育,对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情况及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的政策文件进行了梳理排查。

2)少数干部以工作总结代替述责述廉报告,没有对照责任抓实抓细,对党风廉政工作不熟悉,不知晓廉政风险点。

整改落实情况:①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局党组在328召开的问题整改会议上做出了明确工作要求和严格工作规范。

②对工作总结代替述廉报告、不实不细、不熟悉廉政工作、不知晓廉政风险点的现象,组织科室负责人和全局职工再次深入学习《攀枝花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明确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提高工作责任心的工作要求。

③督促科室部门负责人抓实抓细,强化工作职责。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8.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不到位

1)出差审批不严。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在非特殊情况下出差乘坐飞机频繁;有不按会议通知要求超人数参会、无领导签字、无出差依据等出差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①通过OA系统传阅、报销讲解等形式,切实抓好差旅费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强化制度执行。

②一是严格按照《攀枝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于20186月历时近1月,组织全面清查差旅费报销使用情况,累计清退多报差旅费 2204元,涉及12人次。二是再次全面清查出差审批情况,不定期对职工出差情况进行抽查。

20193月下旬,再次抽查出差审批和报销情况,未发现超标准、超时间、超范围报销差旅费情况,今后继续抓好职工差旅费支出情况检查工作。

2019417,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导会,再次明确加强财务审核控制,确保差旅费规范使用。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机关财务制度,强化报账的审核把关。

2)会议控制不严。如20173月评选会计工作先进,各单位直接上报资料即可完成的工作,却召开了只有4个市级单位和9个局内设科室人员参加的会议,并安排了会议餐,产生就餐费1337元。

整改落实情况:①组织全局职工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省市有关会议制度,严格控制会议及会议费支出。

②按照市会议费管理制度,认真清查会议费支出情况,整改或完善会议费支出原始资料,已责成相关科室于313提供了相关会议佐证资料,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措施。

③重新梳理《攀枝花市财政局会议费管理细则》,对照省、市会议费管理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目前草拟稿已完成,待征求意见,报经行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严格会议经费支出审核。

3)科研管理不严。有将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列为科研课题现象,以市财政学会为依托,自列经费,自立、自研、自评科研课题,为本单位部分干部职工发立项、研讨、评审、稿酬等费用。2016年列支科研费用达16万元,其中个别科研项目在基础数据缺失的情况下一周内完成。

整改落实情况:201810月已暂停机关已立项课题的研讨结题等经费支出。

②严格规范课题管理。2019年起,已停止开展机关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2018年局内已立项课题已按要求停止实施。同时,此前市财政局也坚持严格管理科研课题,2015年立项的1项课题未办理结项申请,不予结项;2016年立项的1项课题因政策变化,停止实施;2017年有1项课题,未完成结项,不予报销费用。

20188月,全面梳理清查机关科研课题经费支出情况。严格执行经费支出管理制度,清退两名课题研究人员领取的评审费900元。2016年费用支出中,有2015年度立项结题课题的费用96668元。2015年有1项课题未开支经费;2016年有1项课题未按照进度计划报销费用,未予报销费用,有1项课题因未完成果运用转化,扣除其20%的稿费。

④针对财政科研工作实际,依据上级有关新政策新制度,修订完善《攀枝花市财政科研课题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攀财办[2019]8号)、《攀枝花市财政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攀财办[2019]9号),并于418印发实施,进一步规范财政科研课题组织实施管理和经费支出。

⑤按照市委《攀枝花市新型智库建设领导小组关于申报设立攀枝花市新型智库的通知》(攀智建办[2018]1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已于201812月向市委递交了财经智库申请表,积极申报攀枝花财经智库,并邀请了多位国家和省级有关知名专家参与知库建设。同时,积极组织科研课题对外申报,20193月积极组织向市社科申报课题5项。

9.执行财经制度不严,严以律人,宽以待己

1)执行预算制度不严。市审计发现201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有基本医疗门诊补充补助、补充公积金等四项无预算支出108.15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①已认真清查反映问题的原因。基本医疗门诊补充补助、补充公积金年初预算下达金额是依据上年人员和工资水平下达,在当年预算执行中增加人员或调整了工资导致补充医疗保险和公积金实际支出金额增加。2016年列支的基本医疗门诊补充补助、补充公积金等四项人员支出来源于市委市政府对财政收支考核奖励资金。

②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按预算下达的经费合理开支。人员经费年中不足及时申请追加和调整。

2)财务审核不严。加油费、停车费和过路费等多为集中报销,并存在多次会议合并报销差旅费的情况,执行一事一结不严,难以核实其支出项目的真实性,管理有漏洞;有超天数报销差旅费情况,如20174月有同志在成都培训2天报销6天差旅费;未严格执行加班补贴规定报销加班费。

整改落实情况:①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制度,目前初稿已形成,待征求意见,提交行政办公会审议后,印发实施。

②修订完善了《攀枝花市财政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暂行)》,已征求意见,待提交行政办公会审议后印发实施,进一步严格规范公车费用支出管理。

③针对20174月有同志在成都培训2天报销6天差旅费的情况,已于313查明原因,做出书面说明。并于3月下旬再次开展财务清查。

2018年已按规定再次明确加班条件,在OA系统建立加班审核流程,按月汇总公示加班。

3)工会财务管理不严。如发放艺术讲堂辅导费、讲课费,工会羽协购体育用品,无开展相应活动的资料,报账附件不齐备;超标准奖励体育活动参赛职工,超范围对参加元旦健身跑、元宵登山等活动的职工给予奖励。

整改落实情况:①对工会财务管理不严;辅导费、讲课费、购体育用品报账附件不齐备,立行立改补齐了相应的附件,并强化身报账审批、引以为戒。

②超范围奖励等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通报了问题情况核查了原因,按照工会计划开展活动,严控标准,严格按照工会财务细则开支费用。

4)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如局机关节活动餐费、局工会购运动服和比赛用品及各工会小组开展的春、秋游活动餐费有超限额开支现金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①局工会委员会、局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时对提出的问题召开了会议,对违反现金规定超额使用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自查自纠。

②为了杜绝此类现象,已加强工会财经纪律的学习,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

③严格现金使用报账制度,严格工会财经纪律,严把审核关。

5)违规使用党建经费。20176月用党建经费看望慰问结对帮扶困难群众。

整改落实情况:市财政局党支部与大花地村党支部开展结对帮扶共建支部活动,使用2017党建经费看望慰问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按照党建经费使用规定,我们已自查自纠,将按照党建经费使用规定严格执行,不再发生此类情况。

 

 

                 中共攀枝花市财政局党组

                                      2019628

审核: 李正洪   责任编辑: 刘怀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