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2-0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财政局、局内相关科室(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安排、抓执行,把责任扛起来,把任务落实好。广大财政干部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坚守岗位职责,保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坚决服从统一指挥,不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聚餐聚会活动,不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党员干部要识大体、顾大局,冲锋在前,担当有为。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努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财政系统内部各科股室(部门)要强化工作协同,增强工作主动性,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等不作为、不担当情况的出现,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是抓好信息报送。要强化信息报送和舆论引导,严格落实财政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真实情况,坚决防止漏报、瞒报、谎报和迟报等现象的发生。
四是强化财政监督。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坚持专款专用,坚决防止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等情况的出现,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高效。
五是严肃责任追究。各级财政部门对于执行上级决策不力、落实不到位、不作为不担当,不服从安排、畏难怕坚、临阵退缩、擅离职守,不执行规定、组织参与聚餐聚会活动、造谣传谣、传播涉密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应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