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公平营商环境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9-1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财政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优化采购政策,出台多种措施,打造公平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一、加大支持增力度,激发企业活力动力
(一)提高采购预留份额。
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二)加大评审优惠幅度。
自2022年7月1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由2%—3%提高至4%—6%。
(三)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对预算有保障的政府采购项目,可按规定申请提前开展采购活动,具备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应于8月中旬前开展采购。鼓励采购人加大合同预付款比例,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二、优化服务减成本,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一)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
采用承诺制方式精简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所需材料。全面取消收取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免收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严禁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企业,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全面上线运行,从预算编制到资金支付全流程电子化运行,实现供应商一网通办,降低了供应商投标成本。
(二)缓解供应商资金不足。
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有效推进“政采贷”,实现中标(成交)供应商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全流程线上或线下申请“政采贷”,助力解决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三)清除妨碍公平竞争壁垒。
转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文件典型问题清单》,帮助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进一步提升采购文件编制水平,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从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化解、代理机构监督评价、采购人内控制度清理三大专项整治行动,将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设置门槛排斥或变相排斥中小企业参与竞争等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及时纠正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