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督制度 助力财政管理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2-3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财会监督是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发挥着“探头”作用,为财政经济安全运行和决策服务。近年来,市财政局把“财会监督工作”纳入“公共治理”的范畴,对标新发展理念,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不断创新监督手段,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打出监督“组合拳”,建立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作的工作机制
逐步建立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作的工作机制,包括“财、审”监督协作机制和内部配合审计工作机制。主动与审计部门、局内部各相关科室的协调沟通,共建协作机制,逐步形成了事前监督计划统筹、事中沟通协调配合、事后成果联合研判的全程覆盖、良性互动的“财会大监督”格局。
二、建立健全“阳光财政”公示制度
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除涉密资金外,将乡村振兴、环保专项、文化教育、社会保障、产业发展等民生资金,在财政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全部“晒在阳光下”,并邮寄送达市人大代表,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2019-2022年,累计公示财政专项资金102.83亿元。
三、建立财会监督“两书一函”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监督检查质效,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印发了《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建立财会监督“两书一函”制度的通知》,严格落实财会监督“两书一函”(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整改不力,提醒、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财务领导。促进全市各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四、建立财会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制度
一是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将党员干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处理处罚结果作为干部任免、考核奖惩、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二是有效利用监督成果,提升财政监督层次。推动财会监督与财政管理的深度融合,提升财会监督服务财政管理效能,努力使财政监督工作成为领导层决策的重要信息源。同时,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部门和市县的共性问题,及时通报局内相关管理科室(部门),作为制订政策和分配资金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