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四个强化” 全力提升衔接资金绩效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5-1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市财政局按照“支持政策总体稳定,资金投入力度不减”要求,坚持“四个强化”,健全联农带农机制,促进稳定增收,全力提升衔接资金绩效,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一是强化资金管理。2022年全市投入各级衔接资金23,244万元,其中市级2,350万元,县级6,006万元,市县均达到“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工作要求,衔接资金均及时分解下达到项目单位和县(区),及时将资金分配情况在门户网站公示。定期调度、通报项目进展及资金支出进度,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全市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共实施产业类项目104个,资金占比分别达到57.6%、59.97%。
二是强化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入库程序,全年储备衔接资金项目563个,实施年度项目222个。出台《攀枝花市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办法》,明确项目后续管护责任。清理2021年帮扶项目资产21,057万元,占年度项目资金总额的73.7%,全部实现登记确权和移交。全年新增脱贫人口小额贷款289笔1,200万元,支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发展到户产业。落实就业帮扶政策资金1,329万元,惠及6,600余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177个,安置脱贫人口、监测对象2,483人。脱贫劳动力实现务工就业1.43万人,实现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至少1人就业。
三是强化协同监管。由市财政、乡村振兴、发展改革、民族宗教等部门组成衔接资金协同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季度会商、每月调度、定期督导,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过程管理,全年开展联合监督检查3次、乡村振兴领域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1次,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衔接资金使用和管理规范化。
四是强化绩效管理。衔接资金项目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落实事前编订绩效目标,事中通过定期调度、专项督导、自查自纠,落实绩效监控,事后开展绩效评价,切实提升衔接资金绩效。全市1.07万户4.43万名脱贫人口家庭人均纯收入实现13,769元,同比增长15.8%,增速高于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9.5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增速9.6个百分点。3个民族待遇县(区)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