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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2-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财政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区)政府、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2、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财政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市税政事项。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市一级承担的工作。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5、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6、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7、牵头编制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10、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11、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12、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5、职能转变。一是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二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与县(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动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三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攀枝花市财政局2021年重点工作。

  1、全力做大收支规模。

  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要求,全力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亿元、支出200亿元上台阶目标,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51亿元。收入方面,督促税务部门加强重点税源调查,抓好采矿、制造、电力等重点行业征缴,统筹解决关联交易等突出问题,税收同比增长10%;全面清理全市历年罚没物资处置情况,制定《攀枝花市罚没物资管理办法》,杜绝罚而未处情况;配合做好资源配置,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出让实现28亿元;加快推动可开发土地“招拍挂”,统筹职教园、攀盐高速、阿署达应急学院等项目建设用地事宜,确保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实现24亿元。支出方面,抓好市级公立医院事业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工作,力争实现18—20亿元;严格按照财政支出保障序列,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需要;以标准化推动“过紧日子”,完善部门经费标准体系,制定信息化、民生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标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进一步加快财政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监督资金尽快使用,避免资金沉淀。

  2、全力凝聚强大工作合力。

  强化财政与部门之间、市县乡三级财政之间、财政科(股)室之间的财政工作“一盘棋”格局。精准强化部门协同,制定非税收入绩效考核办法,用好税收、非税征收管理方面激励政策;加大与规划、国资等部门在土地出让、国有资源出让方面的密切协作;健全与发展改革等部门会商机制,规范项目审批立项程序,建立信息共享的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库,扭转项目实施中情况不清、底数不明、被动支付的不利局面;强化与住建、金融部门沟通,定期进行债务风险评估分析。有目标做好向上争取,认真研究中央、省“十四五”规划和省“两会”预算安排情况,统筹部门、县(区)财政局开展政策、资金精准争取,继续做好争取资金考核通报,加大对接汇报力度,力争省级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切块10—20%支持我市钒钛产业发展、资源型城市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航线补贴、灾后重建资金、国家级山水林田湖草试点项目申报等方面实现突破,争取理顺攀枝花学院财政经费供给关系。推动与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协同合作内容落地见效。

  3、丰富方式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疫情防控支持政策。配合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整合组建攀枝花发展集团,进一步理顺平台公司和财政关系,充分发挥平台公司筹融资服务地方发展作用,打通攀枝花财政走出困境的有效出路。强化财金互动,推广盈创动力融资方式,积极培育更多优质优势企业上市融资。探索转变财政支持方式推动力兴钛业、开沃新能源等重点企业加快发展,推动攀钢加快转型步伐。保障科技创新六条政策兑现,加大科技领域投入,全力支持建设科技创新高地。推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激励奖补等方式支持农业发展,健全乡村振兴农业产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农业保险、农业担保等政策体系,支持推进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园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制定支持绿色有机农业加快发展财政政策,提升攀枝花特色农业金字招牌成色。落实攀枝花市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若干政策,支持康养旅游产业“5115”工程建设。

  4、以精细化理念全力推动财税改革。

  按中央、省要求推进预算一体化建设,完善预算编制精细化信息平台,建立预算精细化管理体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按时启动2022年预算编制,坚持开门编预算,促进总预算、科室切块预算、部门预算有机衔接,严格预算约束,尽量减少中途追加。全面推动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制定第三方机构参与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办法,对重要项目、重点工作实施专题绩效分析评估,推动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强化以绩效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激励机制,“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克服简单盲目使用资金。制定新一轮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市以下各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协同税务部门做好土地增值税、契税改革,加快推进综合治税管理平台建设,完成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加大房屋、土地、矿权等资产资源盘活力度,促进国资商业化运用,努力实现国资商业化价值和收益最大化。开展财政总会计改革试点,做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开展10家单位内控系统化建设试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构建政府采购电子平台。

  5、全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千方百计化解政府债务和政府隐性债务,确保全面完成2021年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化解目标。切实加强新增债券项目监督,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加强国库资金调度,建立分月集中汇审制度,强化用款计划审核,实行专项库款保障管理,全力保障库款安全。统筹谋划做好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10亿元资金筹集,保障政府履约能力。加大对县(区)“三保”预算监督力度,确保“三保”支出足额保障。实施暂付款清理消化“三年攻坚行动”和防范化解基层国库资金运行风险两年行动。抓好中央直达资金监控、财政投资评审、财政涉农资金清理排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保障金财网网络安全。高质量完成严肃财经纪律财务管理风险排查和闲置物资清理处置。

  6、全力保障民生福祉。

  配合做好2021年度民生实事的项目选取、资金确定,保障教育优先、就业促进、社会保障、医保低保提标等民生项目资金支持,确保民生支出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始终保持在65%以上。争取好社保资金,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稳定、各项待遇足额发放。按政策兑现公务员平时考核奖、事业人员待遇。建立城市管理联席会商机制,从源头加快补足城市基础设施欠账,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城市经营能力有效提升。落实资金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体系建设、食品药品质量监测、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需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配合实施重要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支持做好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金沙江干热河谷水资源配置和生态脆弱区保护、二滩森林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苏铁自然保护区建设。

  7、全力强化自身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全市财政系统作风整顿,形成团结、协作、互助良好工作氛围。强化抓落实能力建设,把抓落实作为基本作风要求来抓实、抓细、抓常;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依托信息平台建立督查督办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全面梳理优化工作流程,形成完备的工作制度体系,加强对制度执行的检查。坚持“开门”当家理财,加强“走出去”力度,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业务科室要深入对口部门、执收单位、县(区)财政调研,落实好联系服务县(区)和基层财政所制度。擦亮财政部科研基地招牌,市县(区)联动开展针对性调研,实现课题研究量与质的“双提升”,全年要多形成高质量、可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的调研成果。注重学习提能,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继续实施周五学习日制度,组织赴外开展全市财政干部培训。适时完善机构设置。进一步加大选人用人力度,拓宽用人渠道,开展科室干部双向选人用人试点,将有办法、有担当、有决心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锻炼,努力做到人尽其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支持各级驻局纪检监察组依法开展工作。加强机关党建,进一步打响“阳光财政·情满花城”党建品牌。持续打造服务型、法治型政府部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标准启动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创建,为3年后申报成功打下坚实基础。加强对职工关心关爱,县(区)财政局特别要加强对基层财政所的关心。

  二、单位构成情况

  攀枝花市财政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监督检查局、社会资本和政府合作中心、财政收费票据中心、财政科研和财会培训中心、投资评审中心、世界银行贷款办、国债服务部。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554.4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7.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6.54万元。攀枝花市财政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554.49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财政局2021年收入预算2554.4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54.4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财政局2021年支出预算255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4.49万元,占98.43%;项目支出40万元,占1.57%。包括:攀枝花市第三方绩效评价(含2020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方绩效评价)20万元,业务运行费2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财政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54.49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54.49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7.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6.5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财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54.4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94.87万元,主要是按照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今年对项目经费进行了压减。减少物业管理费61.93万元,财政大平台及网络运行费2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服务6.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7.52万元,占85.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43万元,占7.45%;住房保障支出176.54万元,占6.9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803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在职职工全年的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486.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等开支316.11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方绩效评价10万元,业务运行费20万元,攀枝花市第三方绩效评价10万元。

  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1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全年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共计171.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开支41.96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63.1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商品服务支出和福利费共计21.97万元,退休费、医疗补助、遗属生活补助141.16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158.81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在职职工机关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76.54万元,主要用于:全局在职职工缴纳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财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73.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93.28万元,主要包括:财政事务类人员经费1657.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158.81万元,住房改革支出人员经费176.54万元。

  公用经费380.04万元,主要包括:财政事务公用经费支出358.0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支出21.9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财政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3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没有安排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外地来攀检查和工作调研次数和频率相当。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机关来攀检查和调研,以及各兄弟市州来攀调研学习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的持有辆数没变。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5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36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各处室按规定外出主城区外开展检查、调研等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财政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2021年,攀枝花市财政局以及下属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监督检查局等8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0.0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63万元,下降1.65%。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攀枝花市财政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攀枝花市财政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7.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9.48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单位涉及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都要解释)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业务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机关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机关用于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持定财政任务和财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攀枝花市世界银行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攀枝花市财政收费票据监管中心、攀枝花市投资评审中心、攀枝花市财政科研和财会培训中心、攀枝花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用于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攀枝花市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doc

单位预算(2021年).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