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牛资本” 案退赔工作 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5-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关于“小牛资本” 案退赔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 2024) 粤 03 执 279 号
本院已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对彭铁、 彭钢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判决涉财产
部分立案执行, 执行案号为( 2024) 粤 03 执 279 号。 为依法有序开展退赔工作, 现公告如下:
一、 退赔依据
本院( 2022) 粤 03 刑初 77 号刑事判决。
二、 退赔对象
随案移送执行退赔人员清单认定的集资参与人。
三、 退赔原则
统一退赔, 退赔比例按照“个人待退赔金额与全案待退赔总金额比值” 确定。
四、 退赔款来源
移送执行的涉案银行账户内款项及各类不动产、 股权、股票、 车辆、 其它动产的变价款。
五、 退赔方式
银行转账, 以待退赔集资参与人本人开设在境内银行的I 类账户储蓄卡作为收款账户。
六、 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动, 2024 年 7 月15 日截止。公民身份号码为 18 位的集资
参与人收款信息需通过线上信息采集系统提交并确认。 请及时以本人身份信息通过微信小程序“深圳
移动微法院”, 完成实名验证, 进入“地方特色-涉众案件登记” 板块填报个人领款信息( 具体操作
指引详见附件一)。 已线上提交信息的, 无需线下纸质邮寄。未完成信息确认的, 无法收取退赔款项。
公民身份号码为 15 位、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 公司为主体的集资参与人收款信息需通过线下向本院书
面邮寄材料( 材料内容、 邮寄方式、 邮寄地址详见附件二)。集资参与人已死亡的, 继承人应通过
线下向本院邮寄继承公证、 继承人身份证明、 继承人银行卡信息、 收款账户确认书等材料( 详见附
件二)。提交银行收款信息前, 请确认银行账户不存在被冻结、被限制收款金额、 休眠状态等无法
收款情况, 否则将无法收取款项。
七、 首次退赔款发放时间安排
本院将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起进行首次退赔款发放, 发放金额为已执行到位的人民币 4.3 亿元。
后续, 本院将根据执行进度继续开展退赔工作。
八、 其他事项
本案相关公开信息均以公告形式发布, 请通过法院公告获取权威信息。
本 公 告 未 尽 事 宜 请 咨 询 专 线 电 话 ( 电 话 号 码 :0755-26542915, 仅在工作日工作时间
内接听电话)。 对于捏造或传播不实信息的行为, 本院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根据工作需要, 本院
将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5 时至17 时和 7 月 10 日下午 15 时至 17 时, 两次集中接待集资参与
人, 具体地点另行公告。
九、 特别提示
因涉案财产处置周期较长, 请各集资参与人保持耐心,并注意防范各类诈骗。 本院不会向集资参与人
提出转账、验资、 缴费等要求。
特此公告。
附:
一:涉众案件领款人信息采集指引.pdf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 二四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