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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投资评审中心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投资评审专家的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6-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投资评审中心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投资评审专家的公告

攀枝花市投资评审中心是隶属攀枝花市财政局的正科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结算评审工作。为充实市财政投资评审人才队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投资评审专家,开展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无不良职业记录,在投资评审过程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够正常参加投资评审活动,条件特别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和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熟悉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精通清单编制审核、工程预算结算知识,了解新材料和国内工程造价动态,熟悉四川地区现行工程定额;

4.能够以独立身份参与评审工作,服从安排,接受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接受财政部门、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专业要求

1.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建筑工程等工程类相关专业或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3.取得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

4.具有8年及以上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公路桥梁、机电设备安装、水利水电、地质灾害类等工程预结算编制或审核工作经验(至少三类);

5.熟练使用工程造价专业计价及算量软件(如:宏业、广联达、同望、青山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二、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执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享受五险一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等,具体工资待遇面谈。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公告通过攀枝花市财政局官网(www.czj.panzhihua.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均在攀枝花市财政局官网(www.czj.panzhihua.gov.cn)公示(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4日8:30 — 2024年6月18日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攀枝花市财政局1206办公室(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5号);

4.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4年攀枝花市财政局下属单位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投资评审专家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版(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为准)、工作证明、社保证明、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报名材料准备齐全。凡填报内容不完整、不准确,其他资料缺失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 资格审查: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专业、工作证明、社保证明、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年龄等相关资质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轮招聘程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提交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随时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聘程序,不再作为选聘人选。

(三)面试

面试由攀枝花市财政局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报考者。

)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职体检人员名单;

2.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3.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者自理。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攀枝花市投资评审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应聘人员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信息不全或事实不符,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本公告由攀枝花市投资评审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812-3335918(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812-3355874(攀枝花市投资评审中心);

          0812-3334129(攀枝花市财政局人事科)。

 

附件:2024年攀枝花市投资评审中心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投资评审专家报名表.docx

 

 

                                                        攀枝花市投资评审中心

                                                         2024年6月13日

审核: 阚忠钰   责任编辑: 毛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