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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7-3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现将攀枝花市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619万元,予以公告。

一、资金分配情况

(一)中央财政资金120万元。

1.米易县60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2.盐边县60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二)省级财政资金499万元。

1.仁和区152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2.米易县241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3.盐边县106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二、资金用途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不得低于上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积极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带动作用,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群众增收。

按照资金公示公告相关管理要求,以上为我市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812-33553220812-8883025

意见收集人:杜华东、罗菊

电子邮箱:870159984@qq.com;2315733@qq.com.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财政局、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编:617000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4731日                   

审核: 阚忠钰   责任编辑: 杜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