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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付华、吕琳、高亚楠、张继海等17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的公告

来源: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4-10-0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被告人付华、吕琳、高亚楠、张继海等17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以下简称“蜀桑源”案)涉财产部分,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已于2023年6月2日发布第一次信息核实登记公告,并于2024年1月开始进行第一次清退。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我院将依法开展“蜀桑源”案第二次全国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工作,现将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实登记时间

  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期限自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11月30日。

  二、核实登记对象

  信息核实登记对象为在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蜀桑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生效刑事判决书附《人员信息表》中记载的在“互惠农庄”、“蜀桑源”游戏平台上注册的集资参与人。

  三、核实登记平台

  手机微信识别二维码后进入“互惠农庄、蜀桑源退赔登记”平台。

  四、核实登记方式

  (一)关注“隆昌法院”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上扫描“互惠农庄、蜀桑源退赔登记”退赔二维码进行登记。

  (二)扫描二维码

  (三)填报信息

   

  五、核实登记内容

  填报姓名、有效身份证号码及有效期、联系地址、职业信息、手机号码(“互惠农庄”、“蜀桑源”平台注册手机号码及在用实名制手机号码)、登记人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号。集资人已死亡的,继承人除登记上述信息外,还需联系隆昌市人民法院并提供继承人身份证、继承权公证文书和开立在继承人名下的银行账户。

  六、注意事项

  1.此前已到公安机关报案或已经参加了第一次信息登记的集资参与人也须参与本次登记;

  2.在信息登记小程序中,登记的手机号码须与游戏平台注册手机号码一致。

  七、法律风险提示

  1.集资参与人应按照本公告的要求进行核实登记,未进行核实登记的,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2.请集资参与人注意防范电信诈骗,人民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要求提供申报编号及个人隐私等信息,也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联系电话: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0832—3933903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2024年9月4日

审核: 阚忠钰   责任编辑: 詹绿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