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前金所平台”案领款事项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1-0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广大民众朋友: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余军、鲍贺、深圳市卖货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黄明、谭均君、范治强、高磊、岳少君、马成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一案(“前金所平台”案),于2024年10月8日发布了开展该案领款工作的公告(〔2021〕粤0305 执 11243 号,http://gw.ns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1997.shtml)。
若你是受损的集资参与人,请在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发的信息登记和案款发放信息系统填报收款账户等信息,以便划付退赔款。如有问题,请咨询专线电话(0755-86608443)。
审核: 张磊 责任编辑: 詹绿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