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19年度第七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8-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现将攀枝花市2019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195万元(扶贫发展)予以公告。
一、资金分配情况
1.米易县: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08万元(支持凉山州州外自发搬迁新增贫困人口脱贫资金)。
2.盐边县: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87万元(其中:2018年脱贫成效考核奖励先进县300万元,支持凉山州州外自发搬迁新增贫困人口脱贫资金1287万元)。
二、资金用途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102号)、《四川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扶贫资金使用精准性的意见》(川开发〔2015〕11号)、《中共攀枝花市委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攀委发〔2015〕12号)、《攀枝花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攀财农〔2017〕62号)等有关规定及市委市政府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结合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扶贫开发局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