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攀枝花市餐厨垃圾和污泥处置特许经营项目(第五次)招标质疑事项的意见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4-0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关于对攀枝花市餐厨垃圾和污泥处置特许经营项目(第五次)招标质疑事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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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信访局转送你公司的《关于攀枝花市餐厨垃圾和污泥处置特许经营项目(第五次)招标质疑书》收悉,市财政局经充分调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该项目应在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但却在一家私营企业的招投标代理公司在成都设立的办事处进行招标”的问题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 2018-2019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川办函〔2017〕208 号),该项目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社会代理机构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可以在其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
(二)关于“开标现场无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缺乏公开性、严肃性”的问题
经核实,该项目由采购人选派的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纪检监察室付伟同志进行了现场监督。
(三)关于“正式开标前以没有按照文件要求密封开标一览表为由要求举报方退出现场以及工作人员掉包标书文件”的问题
经查看开标当日现场监控视频资料,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该举报事项无事实依据。
(四)关于“该项目招投标过程涉嫌围标、串标”的问题
经查,四川蜀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能投光大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和四川发展中恒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之间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攀枝花市财政局
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