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公开考调公务员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考察及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3-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2021年度攀枝花市公开考调公务员的公告》,攀枝花市财政局于2021年3月27日组织开展了面试。现将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予以公告,并就考察及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职位排名
见《2021年度攀枝花市财政局公开考调公务员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及进入考察程序人员名单》(附件)。
二、考察人员确定
按照考察对象与考调名额之比2:1的比例,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
进入考察程序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由市财政局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通知》(攀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经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在公务员体检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体检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在省上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时间和领取体检通知书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须知。
1.体检人员应于体检当天上午规定的时间前到达体检通知书上指定的地点,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体检通知书报到参加体检。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①体检必须到指定医院按体检标准、程序进行,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②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③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④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⑤女性受检者处于月经期请在体检前主动告知医务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在体检前主动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补检。
⑥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⑦体检医师和单位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可做出判断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⑧体检中严禁考生向体检医生自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
咨询电话:0812-3334129、3355397。
附件:2021年度攀枝花市财政局公开考调公务员考试总
成绩、职位排名及进入考察程序人员名单
攀枝花市财政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