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财政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2021年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申报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4-0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推进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推动农业企业做大做强、农民合作社壮大发展,现将四川省2021年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贴息范围

贴息对象为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贴息范围包括:

(一)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对农业企业及农民合作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含基建和更新改造)贴息。其中:对农业企业贴息的重点是农产品加工项目,以及盘活闲置猪场,新建规模化养殖场,带动农户养殖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对农民合作社贴息的重点是农产品加工和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对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茶叶、花椒、竹产业以及现代农业种业、农机、烘干冷链物流项目银行流动资金贴息。

二、申报条件

(一)实体经营。农民合作社必须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济实体。

(二)带动能力强。农业企业带动基地农户500户以上,与基地农户实行订单收购。

(三)利益联结紧密。按照“农业企业+基地+农户”“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农民合作社+基地+农户”“市场+农民合作社+农户”等模式运作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和营销项目。

(四)其他。曾获得过省级财政农业产业化固定资产贷款贴息或在贴息时限内获得其他银行贷款贴息的项目不得再申报。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于2021年4月15日前,向注册所在地的县级财政部门提交申报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一)贴息标准、申报资料等详见《四川省2021年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申报指南》。

(二)《四川省2021年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申报指南》可向当地县级财政部门查询,或登陆市农业农村局(nmj.panzhihua.gov.cn)、市财政局官网(czj.panzhihua.gov.cn)下载。

(三)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3338965          市财政局:3355322

东区:

农业农村和交通水利局:2227515   财政局:2222240

西区:

农业农村和交通运输局:3151947   财政局:5559944

仁和区:

农业农村局:3897697             财政局:2903654

米易县:

农业农村局:3999861             财政局:8173090

盐边县:

农业农村局:3969789             财政局:8655411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