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财政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攀枝花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8-3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考生防疫要求

(一)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阅读并签署《四川考区 2021 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随准考证一并打印),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考生于考前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三)考生于考前(特别是公众假日期间)应提高防护意识、坚持做好个人防控措施和健康管理,自觉遵守省内各地防疫要求。考前14天尽量避免前往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差、旅游,避免到人员密集区,减少参与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接触,公共场所和密闭场所佩戴口罩,保持公共场所“安全”社交距离,不接触发热、有咳嗽症状等呼吸道症状病例。

(四)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本次第一科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14天内行程监测情况,健康码为绿色、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可参加考试。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四川天府健康通”内“核酸与抗体检测结果查询”为准。

(五)如有以下情况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在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考前21天有国外境外旅居史,或“四川天府健康通”为“红、黄”码的人员。

2.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等流行病学史处于被集中隔离或观察期的人员。

3.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的确诊病例。

(六)外省入(返)川考生,应尽早做好相关准备,并及时关注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川考生按我省最新防疫情防控要求管理。

(七)考生赴考时注意个人防护,提前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严禁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场(点)、考试时应全程佩戴口罩。

(八)考试前,考生应尽量提前90分钟到达考场(点) 。考生进入考场(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防疫健康码“绿码”码(随时更新)、“四川天府健康通”中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按要求主动扫场所码,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应退出体温检测区,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体温,仍不合格的应退出考试。

(九)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检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点)附近逗留,确保考试结束后考生不聚集。

二、考务工作人员防疫要求

(一)所有考务人员须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考点在选派考务工作人员时,应提前做好健康情况摸排工作,不得选派“四川天府健康通”显示防疫健康码非绿码、曾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还需选派一定数量的备用考务工作人员,确保突(偶)发情况时考试正常进行。

(二)考务工作人员考试当天报到时应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内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以及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点)

(三)考前有不适症状或连续 3 日以上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发疹、结膜充血等)不得参加考务工作。

(四)考务工作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除身份确认等需摘除口罩以外,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

     (五)考试过程中,考务工作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由医护人员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后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启用备用人员接替其工作。

(六)考务工作人员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等情形,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攀枝花市财政局

                      202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