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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财政局党组关于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9-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省委、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9月29日至11月10日,市委粮食购销领域第一专项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2021年12月30日,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将全力以赴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端正态度抓整改,痛下决心抓落实。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分解细化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和履职效能,牢牢守住粮食安全这条“底线”,全力做好粮食安全资金保障和资金监管工作,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班子是否强化“四个意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财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及时成立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明确责任领导。局党组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组成;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经建科,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县(区)自查自纠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对市级粮食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等工作。2021年9月份以来召开党组会议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安排部署会议2次,组织财政系统粮食政策学习培训会1次。通过集中学习研讨,统一思想认识,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推动了党组成员和各级干部凝聚共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局党组《关于市委专项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巡察粮食购销领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对市委粮食购销领域第一专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责任分解,明确6个问题的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做到整改方案具体、整改措施细致、整改方法得当、整改时限明确。

  (三)从严从实,聚焦整改。对整改工作采取定期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明确要求责任领导及时跟踪督查责任科室(部门)整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整改不落实的科室(部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对巡察组或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市财政局党组对市委粮食购销领域第一专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6个具体问题逐一进行梳理,逐项研究,细化为10项整改措施,挂图作战,对账销号,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已基本到位,整改时限较长和需要长期推进的,也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逐步推进。具体情况如下:

  问题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市财政局党组于2021年10月11日、2022年1月17日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2022年2月23日,市财政局组织召开了全市财政系统粮食购销领域政策学习培训会,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2022年4月6日,市财政局党组召开粮食安全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深入剖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整改措施。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纳入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重要内容,每年安排2至3次集中学习,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

  问题二:涉粮法律法规学习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市财政局分别于2021年10月11日、2022年1月17日,召开局党组会传达学习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四川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等涉粮政策法规,通过学习,准确把握上级政策要求和精神实质,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2022年2月23日,组织召开全市财政系统粮食购销领域政策学习培训会,并集体观看江苏仪征市基层粮站贪腐案的警示教育片。通过“学习——培训­——警示教育”三步骤,真正做到财政系统全体干部对粮食安全认识入脑入心。二是建立相应学习制度,将现有的涉粮政策法规及新出台的粮食政策纳入局党组会常态化学习,适时补充更新学习内容。

  问题三:监督检查主动性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上下合力,齐抓共管。市财政局制定了财政系统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根据各县(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由党组成员带队启动对县(区)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并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与整治工作部署推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整改、问题线索处置等各项工作协同开展。要求县(区)财政局作为本地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责任主体,积极做好思想发动和安排部署,凝聚共识,统筹处理好专项整治与日常工作、自查自纠与督查检查间的关系,通盘考虑、合理安排,有效衔接、相互促进,边查边改边治,按时、保质完成总结报告。

  市、县(区)财政局通过自查自纠以及市委专项巡察组反馈问题,全市财政系统发现了39个问题,各级财政部门主动落实整改,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治”结合起来,从源头精准制定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完善粮食购销财政政策,健全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在治根本、建机制、管长远上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9个,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梳理对三户国有粮食企业开展财务检查情况,分类移交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2021年11月,市财政局对攀枝花国家粮食储备库、攀枝花大水井省粮食储备库、攀枝花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等三户市属粮食企业,开展了自2016年以来的账务情况专项检查,发现三户粮食企业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无依据发放各种补贴、委托审计质量不高、公车管理不规范、私设小金库等六类28个问题。目前,市财政局已向市纪委监委移交涉嫌违纪相关资料,并将涉事会计师事务所问题报告财政厅,对三户粮食企业下达限时整改通知书,并将上述问题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进行督办,三户粮食企业已将整改报告和印证资料报送市财政局,其中大水井省粮食储备库已按要求退回了结余的省级粮食专项资金0.3238万元。

  三是建立常态化资金监管机制。建立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对市财政局涉粮资金拨付科室(部门)采取内部监督检查,对粮食主管部门和粮食企业采取聘请第三方机构等方式,对涉粮资金进行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2022年,市财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2021年市级储备粮油费用补贴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

  问题四:资金拨付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通过“预拨+清算”的方式,加快拨付政策性粮食费用补贴。2021年,市财政累计拨付储备粮油费用补贴625.62万元,并督促县(区)加强资金保障,有力保障了地方储备粮油安全。二是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在2022年内重新修订《攀枝花市本级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管理(暂行)办法》,为保障资金拨付前的安全,将原办法“市财政局于季初1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费用如实拨到承储企业”相关规定进行修改,进一步明确:在粮食主管部门核实储备粮油数量的基础上,市财政局才能进行拨款。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将“粮食主管部门核实储备粮油数量真实可靠后,市财政据实按程序拨款”等相关内容写进管理办法。

  问题五:未及时修订完善管理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攀枝花市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攀财建〔2022〕16号)和《攀枝花市粮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攀财建〔2022〕17号)于2022年7月26日印发实施,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二是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加快对“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小包装成品粮油管理办法”、“周转储备粮管理办法”等市级储备管理办法进行修订。7月底,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市级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市财政局意见,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尽快完成办法修订。

  问题六:审计反馈涉粮问题整改未完成。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仓顶阳光项目于3月29日安装完成并网发电,4月19日完成验收,市财政局参与项目验收工作。二是因市粮食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申报资质项目暂停实施,市财政局已收回该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不再批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三是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农发行等部门开展库存检查,加强项目库管理,对进展缓慢、停建项目,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需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不懈抓粮食工作,推进财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补齐工作短板,持续增强财政治理实效。一是增强资金安排精准性。市财政局将聚焦项目安排事前、事中、事后三个节点,提高项目安排精准性。二是增强预算执行时效性。督促项目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明确时限,确保项目早建设、早完成、早见效。三是增强监督管理完整性。抓好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基础上,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和其他政策规定,及时调整过期政策,实现资金全过程监督。四是增强使用绩效高效性。建立粮食资金绩效评价体系,优化各项考评指标,增强评价科学性和实操性。

  (三)推进作风建设,着力提升财政工作效率。一是压实党组主体责任。把粮食购销领域治理纳入财政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学习考核制度,遇有重大事项,局党组及时研究做出决定,将财政工作与粮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夯实干部思想基础。教育全局干部职工从思想上认识粮食安全重要性,持之以恒转作风树新风,规范粮食资金分配管理,防止跑冒滴漏。三是抓实财政队伍建设。加大对粮食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采用粮食政策业务培训、召开专题研讨会等方式,系统提升财政干部在粮食安全方面的业务本领。四是扎实开展工作调研。坚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常态化开展“走基层”活动,到主管部门、基层一线和粮食企业开展针对性调研,及时梳理总结并转化为支持粮食安全的政策效应,切实解决粮食安全工作中面临的各种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2-3335918;邮政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5号;电子邮箱:pzhczjjz@163.com。

 

 中共攀枝花市财政局党组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