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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2023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5-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现将攀枝花市2023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00万元,予以公告。

  一、资金分配情况

  1.市乡村振兴局50万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2.市农业农村局40万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3.市农林科学院100万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4.东区(银江镇)5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5.西区5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6.钒钛高新区(金江镇)5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7.仁和区453.14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353.14万元,以工代赈资金100万元。

  8.米易县694.89万元,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9.盐边县811.97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711.97万元,以工代赈资金100万元。

  二、资金用途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结合实际精准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脱贫成效更加稳定、更可持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各项任务要将产业发展作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持续发展壮大本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联农带农富农产业。

  按照资金公示公告相关管理要求,以上为我市2023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812-3355322,0812-3521083,0812-3354983,0812-8883738,0812-3338965

  意见收集人:杜华东、罗菊、何江川、朱健林、熊杰

  电子邮箱:870159984@qq.com;2315733@qq.com;

  1043229170@qq.com;279298614@qq.com;

  284219138@qq.com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邮  编:617000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26日

审核: 阚忠钰   责任编辑: 余天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