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财政局2023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购买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6-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财政局拟开展2023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购买服务项目比选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攀枝花市财政局2023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购买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具体详见项目需求(附件1)。
三、项目预算:15万元,该项目分为2个包,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合同履行期限: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8月初之前。
五、投标人资格:
1.依法设立并独立于委托方和预算绩效管理对象的组织,主要包括专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三年内(供应商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期限情形;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为事业单位只需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缴纳记录资料);
5.评价小组中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主评人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非会计师事务所主评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从事预算绩效评价工作3年以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
六、报名方法和要求
本次比选以此公告为准,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9日,各比选申请人自行在攀枝花市财政局官网上下载报名表和响应文件格式,不收取报名费用。
比选申请人于2023年6月9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回执(附件2)发送到指定邮箱(549001162@qq.com),报名后收到邮件回复视为报名成功。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递交时间
2023年6月12日09:00-10:00(北京时间),不在该时间段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二)资料要求
要求提供的资料装订成册,并装于文件袋密封递交,文件袋封口处、封面和所提交资料均需加盖鲜章,响应文件格式包括:
(1)独立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这两项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近三年内(供应商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期限情形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
(6)提供近三年内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关的业绩证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参选承诺函。
(9)报价表。
(10)拟定工作开展方案,具体内容应包括人员配备情况,工作开展流程,工作开展方式等。
(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攀枝花市财政局3楼305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比选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2023年6月12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攀枝花市财政局3楼305会议室。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比选按包号1-2顺序进行,不能重复中标。
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投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攀枝花市财政局
地址:攀枝花市炳草岗大街5号市财政局
联系人:黄枫旭 电话:0812-3344908
附件:1.项目需求
2. 报名回执
3.攀枝花市财政局2023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购买服务项目响应文件
附件3:攀枝花市财政局2023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购买服务项目响应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