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7-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公告
现将攀枝花市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474万元,予以公告。
一、资金分配情况
1.仁和区149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2.米易县137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3.盐边县188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二、资金用途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结合实际精准安排使用资金,要突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2023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达各县(区)省级资金的50%,且不得低于2022年各县(区)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
按照资金公示公告相关管理要求,以上为我市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812-3355322,0812-8883738
意见收集人:杜华东、朱健林
电子邮箱:870159984@qq.com;279298614@qq.com。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邮 编:617000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