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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2018年第三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第二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

发布时间:2018-08-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2018年第三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第二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

攀枝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现将2018年度省级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0万元,攀枝花市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9.8万元,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一、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脱贫攻坚考核奖励资金)(300万元)
    1.米易县300万元。
  2.用途:按照“四到县”制度要求,结合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和巩固脱贫成效。
    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300万元)
    1.仁和区100万元,米易县100万元,盐边县100万元。
  2.用途:用于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的补充和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的设立。
    三、第二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9.8万元)

1.仁和区43.05万元,米易县111.92万元,盐边县,74.83万元。

2.用途:重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产业发展(支持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乡村旅游业,补助贫困户家庭劳动力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培训,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补充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等),适当安排部分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含村组道路、小型水利设施)项目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