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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7户商品储备企业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07-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近期,我市财政、税务、发改等部门对我市2018年度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进行了统计。经过核查, 2018年度我市承担粮、食用油、小麦、稻谷4种商品储备任务及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补贴资金的商品储备企业共计7户,其中:攀枝花国家粮食储备库、攀枝花大水井粮食储备库、攀枝花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攀枝花龙达面粉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佳禾粮油有限公司5户企业为市属企业,米易县储备粮中心、盐边县桐子林粮油食品站分别为米易、盐边储备企业。根据《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8号)的相关规定,上述7户企业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