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填报《用票单位基本情况表》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11-3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填报《用票单位基本情况表》的通知
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财综〔2017〕32 号)、《关于做好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第二批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17〕66 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非〔2018〕4 号),为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效能,我市决定从 2019 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为确保此项改革在 2019 年底全面完成,现将《用票单位基本情况表》下发你单位,请按要求填写,并于 2019 年 1月 10 日前上报市财政局票据监管中心。逾期未申报的单位视同放弃使用财政票据。
附件:用票单位基本情况表
攀枝花市财政局
2018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