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邀请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2-11-1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攀枝花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攀枝花市财政局现诚邀具有资质并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与我们联系领取比选文件事宜,参加此项目的比选。
1.项目名称:攀枝花市投资评审中心2013-201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服务库
2.项目内容:本次通过比选的方式,拟确定12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建立服务备选库,提供2013-2015年度攀枝花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评审咨询服务。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攀枝花市以外的中介机构应在攀枝花市区设有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分支机构或能证明在攀常驻(不低于50㎡的固定办公场所,2011年末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0人)的文本资料;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6、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乙级及以上;
3.7、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分包转包。
4.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所需资料:
时间:2012年11月15日到 11月16日9:00-17:00(北京时间)
地点:攀枝花市财政局1206室。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者公司介绍信)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比选申请文件的开启及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12年 11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开启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申请文件。
6.开启及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攀枝花市财政局317室现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7.本此比选邀请将在攀枝花财政网(http://czj.panzhihua.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
8.比选人:攀枝花市财政局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新华街5号1206室
联系电话:0812-3355874
联系人:谢女士
比选申请文件领取联系人、联系方式同上
攀枝花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