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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申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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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2-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73号令),自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之内,考试通过人员在网上申请后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地财政局办证。

一、网上申请方式:登陆四川省财政会计网(http://221.237.164.66:8080/),在办事大厅区域,点击【办证申请】,填写申请表。填写完成后打印申请单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证书所在机构办理;
    二、携带以下资料到受理地址办理

(1)在网上打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申请表》一份(必须经申请人本人签字);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白底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一张

(5)提供所填报名信息中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时被委托人除持上述申请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以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通知。

 

攀枝花市财政局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