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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财政局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公示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05-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财政局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规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15]8号)要求,攀枝花市财政局决定对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事项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检查对象及检查名单

(一)广播影视服务行业

攀枝花市广播电视台

(二)教育行业

1、攀枝花市外国语学校

2、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

三、检查内容

(一)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核算情况。重点检查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设置、会计账簿、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报表(报告)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被检查单位适用的财务规则、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检查单位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二)检查内容除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财税政策执行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的有关情况,是否设立“小金库”外:

 1广播影视服务行业

 重点检查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密切关注企业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减值准备的计提、职工薪酬的计量、企业合并重组、金融工具和关联交易的披露等高风险业务,以及近两年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实施情况,有针对性地打击编制虚假报表、调节粉饰利润、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问题。同时,重点关注财政对文化产业的投入绩效以及营改增试点情况和效果。

2教育行业

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违规使用“免除作业本费”、“免除高中学生学费”等专项资金,是否虚报预算支出,是否自立项目违法违规收费,是否截留、坐支非税收入,是否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是否违规开设账户,是否违规使用票据等行为。

检查以被查单位2014年的会计信息质量为主,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联系人:攀枝花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陈金瓶 

联系电话:(08123355353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炳草岗大街5

邮编:6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