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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攀枝花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1-1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情况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部署,原攀枝花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更名为攀枝花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二)制定依据。

  《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

  (三)起草过程。

  市财政局会同市乡村振兴局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结合我市实际草拟《攀枝花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相关单位和县(区)意见修改完善。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有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二部分 预算安排与资金分配。

  第三部分 资金支出范围与下达。

  第四部分 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五部分 附则。

  三、审议印发

  按照《2021年度攀枝花市县(区)党政和市级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中“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领导小组意见并进行备案”的规定,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民族宗教委、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残联联合印发。

  本办法自2021年11月30日印发起施行,长期有效,由市财政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市财政局等7家单位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攀财农〔2017〕62号)同时废止。

 

相关链接:攀枝花市财政局等七家单位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